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已确定聊城市第二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放单位

参与聊城市第二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免费错时向社会开放的有: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昌润路68号办公区)、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聊城市税务局、聊城市司法局、聊城市审计局、聊城市民政局、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聊城市气象局、聊城黄河河务局、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服务中心、聊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共13家单位,可向社会免费错时提供293个停车位(详见附表)。

二、开放时间

2021年5月18日起开放,具体时间如下:

夏秋季(5月-10月):工作日19:00至次日7:00,须在次日7:00前驶离,22:00至次日6:00车辆停止进出;

春冬季(11月-次年4月):工作日18:30至次日7:00,须在次日7:00前驶离,21:30至次日6:00车辆停止进出;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允许全天停放,之后第一个工作日7:00前驶离停车场。

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可临时取消对外开放,并由权属单位公开告知,明确再次开放时间。

(注:聊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因需安装停车区域隔离设施,正式开放时间延迟至2021年5月25日。)

三、停车须知

1、各相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停车需求的情况下,明确公益停车区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并加强管理服务,做好车辆出入登记、告知,安装监控、预留消防通道等必要措施;

2、市民进入公益停车区应自觉服从该单位管理,在规定区域和时间段内有序进出、文明停放;

3、对规定时间不离开或长期停放的僵尸车,该单位有权将车辆拖离;对不遵守管理规定,或存在恶意扰乱办公秩序的,将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并将其拉入黑名单,全市通报,禁止再进入各公益停车区;对人为破坏停车场和单位其他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免费错时开放停车场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民生工程,任何单位不得收取停车费用,除需提供场地、监控、消防、环卫等必要的基础保障外,停车场所属单位无相应看管责任,不承担车辆事故损毁及车内物品被盗等所致的相关赔偿责任。

附件:聊城市第二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情况统计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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