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O新闻】5月17日,CNMO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饿了么(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而被罚款50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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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么被罚50万元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8月18日,有市民举报反映:饿了么外卖平台在APP首页上展示了“1折囤券”的宣传,但是专区推广的商家和代金券,价格并不是1折。根据调查,在“饿了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存在所述活动的宣传,其宣称的商品或服务不存在。当事人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八条规定。

饿了么

同时,饿了么还开展了“五折专区”促销活动,但其中展示的商品并非全部符合5折优惠。饿了么存在违法行为。不过在这两次活动中,饿了么并没有向他人收取任何费用,没有产生任何利润,故无违法所得。

此外,根据举报,饿了么还存在对62家平台内的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入网审核义务的事实。两案并罚共罚款饿了么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