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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其中,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养犬登记证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新政实施近半月,内江的办理养犬登记证进展如何,一起来看看。

近日,刘女士带着自己的宠物狗来到内江市市中区大洲路的一家宠物医院打狂犬疫苗,经过登记后,宠物狗成功接种疫苗,医院并向刘女士发放了一本宠物狗疫苗证。向刘女士发放宠物狗疫苗证中写明确了宠物狗年龄,性别等信息,还注明了当前接种时间,下次疫苗接种时间等,宠物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5月1日以来,带着宠物狗前来打疫苗的人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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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胜利派出所副所长官相宇:“编了号之后,犬只就会拥有它的‘身份证号码’,如果是发生如犬只伤人的问题我们就会根据编号,确定狗的名称、信息,并寻找到狗主人的信息,从而方便我们对宠物狗的相关事宜进行处理。”

据了解,目前,内江主城区实行犬只限养制度,犬只在注射疫苗后,市民可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若未办证违规饲养的,将按照《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高新区胜利派出所副所长官相宇:“如果是没办狗证,我们会对相关人员先进行一个教育处罚,实在是屡教不改的,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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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张敬瑜 视频丨刘艾雨

编辑丨陶丽萍 校对丨毛佳莉 责编丨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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