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发生在5月12日。重庆北碚一处街道,引来无数爱狗人士送鲜花,悼念前几天被民警击毙的一只德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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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该男子称,一只疑似跑丢了的德牧,咬伤了他的腿,随后又扑向路人,为了防止这只德牧再伤人,他立马报警。随后民警赶到,开枪击毙了这只德牧。

这一行为,直接引起了很多爱狗人士的不满,声称这样直接击毙,是不是太残忍了?

派出所对此事也做出了回应,这只德牧体型庞大,而且也属于烈性犬,在很多地方都是被禁养的犬种。一旦失控,对于人的伤害也是很大的,所以处置起来肯定也不会像小型犬一样,只是抓起来就行了。

还有比这个日子更加讽刺的事儿吗?5月12日,全国都在悼念祭奠汶川地震时牺牲的军民,即使过去了这么多年,那场灾难依旧让人不寒而栗。就是这样一个日子,这些圣母心泛滥的爱狗人士,去祭奠一只伤人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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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在重庆,渝中区牛角沱地铁站的地下通道成了一群流浪狗的栖息地,一群流浪狗挤在地下通道里,突然狂吠起来,那个阵仗只是想一想都让人头皮发麻,更不要说一旦一只狗发起疯来,后果不敢设想。

就在很多市民建议驱逐这群流浪狗时,爱狗人士又发话了,毕竟没有伤过人,再加上流浪狗本来已经够可怜的,连最后的栖息地都没了,这样做未免太残忍了。

一定要等到狗伤人吗?

就在击毙这只德牧之前,4月22日,重庆市奉节县城一名二年级小学生在上学途中,不幸被三条恶犬咬死。

击毙狗可怜,驱逐狗可怜,被咬伤咬死的这些人,不可怜?很多被流浪狗袭击的人,找谁说理去?前段时间,网上一段视频中,一位老人拉着一只大型犬突然失控,扑向别的小狗,老人自顾不暇,更加没法儿拽住已经失控的大型犬。

“我家的狗不伤人”这句话,我都要听烂了。狗伤人的新闻却一年比一年多。

狗的确是人类的朋友,一些孤寡老人需要这些宠物的陪伴。但是,不能以此为借口,连基本的素质都丢到一旁。

近几年,很多人都在呼吁,城市应该有禁狗令。中国人口众多,城市人口密度大,被狗咬伤的事件更是频频发生。2019年的确切数据显示,这一年狂犬病290人,死亡276人。这个数据是建立在被狗咬后打了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或漏打导致的发病数和死亡数。即使现在有了疫苗,依旧无法保证被狗咬伤后不发病。

除了被狗袭击的潜在危险,环境清洁和犬吠噪声等等也会给城市和周围人带来麻烦。

之所以让很多人怨声载道的,其实在狗带来的这些危害背后,是狗主人的素质。遛狗不栓绳不说,还理直气壮,小狗乱拉乱尿,狗主人也不收拾。

城市禁狗令早在1980年就发布过,这个管理条例至今有效。之所以一直收效甚微,就是因为很多养狗人有恃无恐,毕竟不涉及到触犯法律。

城市到底该不该禁止养狗,其实要看养狗人自己的所作所为。养狗是一个私人的事情,现在却变成了公共事务,既然是公共事务,那么就必须规范养狗的行为。

实际上,每个城市都有关于养狗的规定,比如说要去登记,定期注射疫苗,每家只能养一只,而且不能是那种高大的、烈性的。还有出去遛狗时要遵守相关规定,比如遛狗的时间。还有其它的一些细节性的规定,比如要牵着狗链子,在电梯里的时候应该把狗抱起来,戴上嘴套等等。

但是,事实上,能够完全遵守的,少之又少。如果养狗人对这些规定遵守不了,我倒觉得,禁止城市养狗,有关人员强行捕杀这些狗,是正确的做法。

在人和狗的生命之间,我们优先考虑人的生命安全,没什么不对的。城市是给人住的,不是给狗。

我自己也养狗,但我算不得什么爱狗人士。这只狗两个月大,被人丢弃在雨天,哆哆嗦嗦跑进我店里,偎在我跟前,狠心不收留,它也只能是被冻死。狗白天一直都拴着绳子,也戴着嘴套,只有晚上关了门,我才放开它,让它舒展一下。

有的顾客见了,也说这么乖,不用这么把狗拴着。但是,狗毕竟是狗,一旦伤了人呢?它跟着我,的确不如跟着别人那么自由,但是,活着对它来说,就已经是万幸。

人与狗之间的产生的情感,有时会让人感动,尤其是电影里,无论是忠诚还是报恩,狗的存在,会让人对生活、人生生出信心。但这份情感,是很私人的,不要强加给所有人,尤其是当狗的獠牙对着他人狂吠的时候,还要倡导什么生命都是平等的,简直可笑至极。

我觉得一位网友说的这句话很准确,爱狗人士提倡的生命平等,是另外一种生命之间的不平等。这世上,可不仅仅只有人和狗两种生命。

爱狗人士的虚伪,不在于对人和狗的价值错乱,而在于他们一方面认为动物与人相等,却又不自觉对不同动物划分不同价值。而既然他们都对动物有所区别对待,指责常人区分人和狗的地位不等残酷简直是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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