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通州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推进和造林面积的逐年增加,城市副中心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越来越多的鸟类出现在了这里。然而,有些人面对这些野生动物却起了歪主意

近日,通州警方成功破获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解救野生鸟类21只

通州公安分局依托“金盾4号”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4月26日,森林公安大队民警在巡查市场的过程中,发现西集镇市场内有人正在出售野生鸟类黄雀。随后会同郎府派出所民警迅速将其控制,在该人位于西集镇杜柳棵村的住处附近,民警现场查获了其捕鸟用的粘网、捕鸟笼等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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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网友十米长,两米高,横立在果园中。网线又细又密,十分隐秘,远远望去根本看不清楚。招引鸟被挂在捕鸟网附近,远处的鸟儿听到鸣叫后,便会循着叫声飞来,鸟在飞行过程中有一定冲劲,一旦撞在网上,就会被“粘”住,鸟越挣扎就会粘得越结实

民警发现该粘网时,上面还有刚被捕住的2只野生鸟类,鸟儿被网缠住动弹不得。粘网旁的果树上还挂有几个鸟笼,鸟笼里还有用来做捕鸟诱饵的野生鸟类。随后,在该人住处,民警又查获了一些被关在笼子里的野生鸟类及诱鸟器、捕鸟笼等工具。经相关部门鉴定核实,该人所使用的粘网为禁猎工具,且其未申请过狩猎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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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该人(安某,33岁)对私自架设粘网违法狩猎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安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被解救的鸟类已移交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2020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北京市全年、全域为禁猎期和禁猎区。我国《刑法》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禁猎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涉嫌非法狩猎罪,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野生动物属于国家自然资源,是生态系统重要组织部分,违法狩猎野生动物会严重损害生态平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公共财产的一部分,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捕猎、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一旦查获将受到法律严惩。市民群众若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来源:通州警方在线(ID:tzjf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