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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0时至19时,辽宁省新增4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沈阳市1例、营口市3例。新增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均为营口市报告。无新增治愈出院病例。

5月15日19时至24时,辽宁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无新增治愈出院病例。

截至5月15日24时,辽宁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15例(含境外输入98例),治愈出院406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7例。目前,尚有11例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沈阳1例确诊病例详情公布

一家12口曾自驾去鲅鱼圈旅游

5月15日晚,辽宁沈阳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市疾控中心通报,5月15日0时至19时,沈阳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某某,男,61岁,中国籍,家庭住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艺园小区,系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后勤退休返聘职工,平时在盛京医院滑翔院区负一层健身中心独自办公室办公。曾于5月3日与家人共计12人一起乘3台车自驾去鲅鱼圈旅游,入住鲅鱼圈华君温泉度假酒店, 5月5日自驾返沈。

5月14日晚,盛京医院滑翔院区对近期从营口和鲅鱼圈返沈的员工进行主动核酸检测筛查,5月15日11时报告其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沈阳市卫生健康委立即启动转运程序,将患者转入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的诊断治疗。经省级医疗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全面进行流调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到密切接触者16人,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16人,上述人员正陆续转入医学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已采集标本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待报。

病例感染来源初步判定为省内外地感染输入性病例,患者的核酸样本已经送省疾控中心开展病毒全基因测序和基因比对等相关工作,以确定感染来源。

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如下:

  • 5月3日13时30分自驾车从沈阳市前往营口市鲅鱼圈区华君温泉度假酒店;16时30分至19时在李记海鲜烧烤就餐。

  • 5月4日14时30分到酒店附近熊岳镇金星盛达果蔬生鲜超市购物停留约20分钟,其余时间均在酒店内活动。

  • 5月5日15时自驾返沈,5月6日至5月14日,除正常上下班以外,还到过以下场所:

  • 5月6日15时30分先后到和平区三好街老迟家熏鸡架、三好桥南侧玖福记熏拌鸡架购物,后至浑南区万科新榆公馆。

  • 5月7日9时40分至浑南区万科新榆公馆,随后驾车至单位;17时30分前往和平区振兴街小骨头羊杂馆就餐。

  • 5月8日中午在老四季(光荣街店)就餐;17时30分到和平区南宁幼儿园(总园)接孩子,后到沈河区十一纬路原味斋就餐;18时30分到和平区中山公园西门附近小骨头羊杂馆就餐;21时到皇姑区珠江街兰爵名仕汇KTV唱歌。

  • 5月9日中午在文化路立交桥辽宁电视台正对面的兰州拉面店就餐;16时30分到和平区水上渔港就餐。

  • 5月10日8时30分驾车至沈阳站送亲属;12时29分在巢记炖肉(艳粉店)就餐。

  • 5月11日中午在单位附近味东唐面庄(滑翔店)就餐。

  • 5月12日中午12时49分在巢记炖肉(艳粉店)就餐,15时30分到沈水湾公园散步。

  • 5月13日在家未外出。

  • 5月14日15时30分到沈阳站接亲属并陪同至北部战区总医院和平分院急诊科就诊;19时08分在李先生牛肉面大王(腾飞二街店)就餐。

  • 5月15日接受主动筛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转运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辽宁营口鲅鱼圈区临时关闭全区所有个体诊所

5月16日,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

为做好鲅鱼圈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避免发热病之间交叉感染,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经营口市鲅鱼圈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临时关闭全区所有个体诊所,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告。请个体诊所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就诊患者引导工作。

沈阳新增1个中风险地区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15日发布通告:将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艺园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营口:沈阳确诊病例相关环境样本检测阴性

5月16日,辽宁省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针对沈阳确诊病例在鲅鱼圈行程轨迹,第一时间开展流调排查,对华君温泉度假酒店和李记海鲜烧烤店以及金星盛达果蔬生鲜超市进行终末消毒和封控管理,同时采集环境样本125份,并对相关43人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

请与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行到属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安徽六安7名无症状感染者详情公布

均为摄影公司员工

5月15日0-24时,安徽省报告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5月13日至15日24时,安徽省共报告确诊病例5例,其中合肥市2例,六安市3例;共报告无症状感染者7例(均在六安市),均在医学观察中。

现将7例无症状感染者信息通报如下:

1、陈某某,女,34岁,六安人,浙东商贸城艾米摄影和爱慕影楼老板,家住六安市恒大御景湾。据排查,5月2日曾与确诊病例李某某有较高频次接触,无其他外出史,5月3日在艾米开展培训,与确诊病例张某某和其他同事均有接触。

2、黄某某,女,28岁,六安人,浙东商贸城爱米摄影员工,家住天盈星城。据排查,病例无外出史,5月2日曾与确诊病例李某某有较高频次接触,无其他外出史,5月3日在艾米开展培训,与确诊病例李某某有接触。

3、贾某某,男,34岁,六安人,浙东商贸城爱米摄影合伙人,家住六安恒大御景园三期。据排查,病例无外出史,5月1日以来均在单位,与确诊病例李某某有接触。

4、刘某某,女,26岁,六安人,浙东商贸城爱慕摄影公司员工,家住六安市苏埠镇南楼村。据排查,病例无外出史, 5月以来均在单位上班正常生活。

5、石某,男,20岁,六安人,浙东商贸城艾米摄影公司员工,家住六安市华邦新华城祥华园。据排查,病例无外出史, 5月以来均在单位上班正常生活。

6、宣某某,女,29岁,六安人,浙东商贸城艾米摄影公司员工,常住于两处地址,一处为龙泽府第,一处住于永兴机械有限公司楼房。据排查,病例无外出史, 5月以来均在单位上班正常生活。

7、周某,女, 18岁,六安人,浙东商贸城艾米摄影公司员工,家住六安市裕安区华邦新华城。据排查,病例无外出史,工作相对规律,上班期间基本不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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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宝元

来源|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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