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属于“三有”(有益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保护动物。但是,近年来由于生态保护政策的有效落实,野猪数量快速增加,导致伤人事故频发。因此,有专家建议,可将野猪从保护动物中移除,在泛滥地区适当捕杀以控制合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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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5月份,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野猪伤人事件,近日,四川理塘还发生了一位藏族村支书被野猪攻击殉职的噩耗。

5月14日,甘孜州理塘县政府新闻办通报,上木拉乡增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土登相巴,于5月10日在森林草原防火巡查时,遭受到野猪袭击,不幸殉职,享年45岁。

今年1月,土登相巴任增德村党支部书记。5月10日上午,土登相巴召集村支书、村委会副主任泽批及护林护草员等7人,安排巡山值班工作。

散会后,土登相巴只身先行前往巡山地点,途中经过崩沙和亚阿中间时,突然遭到野猪袭击,两名护林员听到惨叫声后立即赶回救援。发现土登相巴的右腿和臀部三处受伤倒地,右腿大量出血。当村委书记带领包乡单位、乡镇卫生院等相关人员赶到现场时,土登相巴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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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土登相巴被县委评为优秀村干部。他家里共有7口人,父母年事已高,膝下仅有土登相巴一子,他的三个孩子仍在读初高中。

近期被野猪袭击伤人的事件还有不少。

5月8日早晨,河北省井陉县天长镇核桃园村,几名村民遭到一头野猪的袭击。一个受伤的村民说,袭击他的是一头身长至一般人腰间的野猪,将他撞倒后迅速逃离。受伤较为严重的是一位86岁的老人,他在清理菜地时受到了攻击。

据悉,井陉县每年都有数起发生野猪破坏庄稼地的群众举报事件

5月2日,一头野猪突然闯进了吉林市船营区一个村子,并伤害了一名村民,情况危急。接到报警后,当地公安局如临大敌,立即调派多警种赶到现场,安排特警狙击手持枪击毙了伤人的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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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伤人频发,人类生命权高于动物权,将其调整出“保护动物名录”很有必要,许多先进国家对数量泛滥动物每年都有一定的扑杀量!这对环境和民生都好!

如果被野猪或者其它的野兽伤了之后,究竟应该由谁“买单”,我们并不知道一个准确的答案,一般情况下,当地的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都会给需要接受治疗的人提供帮助。

对于伤害野猪的责任问题,出于正当防卫村民打死野猪的,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