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拱北海关所属九洲海关关员在对一批进境邮包实施查验过程中,发现一件自台湾地区寄往珠海的邮件存在异常,经开拆查验,从该邮件内一双运动鞋中查获夹藏药品共计178粒。5月13日,经拱北海关缉私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分别为阿普唑仑90粒、劳拉西泮88粒,均属于国家二类管制精神药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上月初,九洲海关就曾查获过一宗类似案件。4月8日,关员在对一件自香港寄往珠海的包裹查验时发现异常,该邮件申报物品为“维生素B”,但实际却为药品唑吡坦20粒、佐匹克隆91粒,均属于国家二类管制精神药品。目前,上述案件均已由海关缉私部门立案处理。

我国对精神药品实行严格管制,进口精神药品的,海关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办理验放手续。海关提醒,切勿随意邮寄精神药品入境,谨防触犯法律法规。

【采写】何丽苑

【通讯员】任胜男 张锐

【作者】 何丽苑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