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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哈尔滨市江堤维修管理处党委书记马海涛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经马海涛同意,市江堤维修管理处先后以通勤费、电话补贴、重要工作特殊补助等名义,违规给干部职工发放补助13.07万元。2020年12月,马海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哈尔滨尚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孔琪泉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9月,孔琪泉报名参加全省立法工作人员杭州培训班,既未报到,也未参加学习,借机在杭州市周边旅游,且晚回程3天,违规公款报销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3210元。2021年2月,孔琪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哈尔滨市平房区城管执法局三大队原大队长赵杨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赵杨任平房区城管执法局三大队大队长期间,借管理单位公务加油卡之机,先后32次为本人私家车加油,共计消费9400元。2020年12月,赵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