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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公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第Z1001235号)和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编号:Z1000002)。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荔城区西天尾镇溪白村九华路南侧绶溪公园旁,建设“建工·绶溪里”小区过程中存在违建行为,经执法人员多次督促整改而拒不改正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罚款45万余元,并责令其自行拆除违规增建的建筑物。

经查实,2020年初至2021年3月,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在荔城区西天尾镇溪白村九华路南侧绶溪公园旁建设“正鼎北戴河地块七D1#、D2#、D3#、D3-1#、D5#、D6#、D7#、D8#、D9#楼及地下室”项目(小区使用名称为“建工·绶溪里”)。

违法行为主要内容有:

1、D1#楼屋面层在原审批的立柱结构上加层建设,面积433.12㎡;

2、D3#楼屋面层在原审批的立柱结构上加层建设,面积455.98㎡;

3、D2#、D3#楼采光井增设板面进行封闭,各幢楼采光井增设板面封闭的面积均1049.48㎡。D1#楼四、五层采光井增设板面进行封闭,面积45.6㎡;4、开闭所(D3-1#楼)屋面层增设钢架结构。

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条款规定,莆田市城市管理局于2021年3月15日送达第Z100458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企业限期自行拆除D1#、D2#、D3#、D3-1#楼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增建的建筑物,经执法人员多次督促,莆田建工拒不改正,现已期满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莆田市城市管理局责令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正鼎北戴河地块七D1#、D2#、D3#、D3-1#楼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增建的建筑物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的相关执法标准,以及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该项目相关施工合同确认,对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处以违法建设部分建设工程造价10%,即人民币450774.57元的罚款。

如不服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莆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行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荔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莆田建工系一家国企

楼盘宣传由国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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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企查信息平台查询显示,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莆田市国资委旗下莆田兴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一家国资企业。除建工·绶溪里楼盘外,该企业还涉及开发建工·莆商天下、建工·ECO等楼盘。

(莆田建工官微截图)

该企业官微介绍,建工·绶溪里开发商建工集团,投资商兴发集团,项目位于约6000亩绶溪公园里,国企建工携手世界500强央企中国二十冶、万科物业,强强联合,打造24小时度假养生的莆田人居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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