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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婚姻,未必就会一生一世。

也没有说过,结婚了就不可以离婚。这个,大家还是有共识的。如果不合适的非要熬下去,对谁都不是什么好事。你想啊,同一屋檐下的。你看我不顺眼,我就直接给你黑脸。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这样的“情感冷暴力”也是无形的伤害。如果跑去离婚成本太高的缘故,那离婚就是长痛不如短痛的最佳选择。如果实在分不清这些个共同财产,交给律师。如果实在不同意,交给法官。

办法总是比难处多,前提是:你们当真想要离婚。就像从前,两人都奔着结婚来的;现在呢,都奔着离婚去。三下五除二,干净利落。都想尽快从这样的糟糕状态中脱身,那大家就要为着离婚共同努力一下。但凡爱过的人,也就没有那么多无由来的恨。好聚好散,都给自己留条后路。日后好想见,这个地球是圆的。山水有相逢,哪怕再见不是朋友——最起码,不会当成仇人一般看待。

02

离婚,姿态也不能太难看。

师太亦舒说:女人呢,最紧要姿态好看。这个好看,不只是体面的美好。而且,还真是大共同遵守的原则。客客气气的,没有必要闹得满城风雨、鸡犬不宁。离婚也不是你自己的事,与对方的、与双方亲戚的、与双方好友的。天,涉及到的方方面面多着去了。离婚时,不要闹。离婚后,也不要怨。都是你自己的选择,所以好好完成它便是。哪怕,别人是“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

难看的又在于什么呢?有的人,争着财产。毕竟,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离婚了,你又没有钱。别人没有责任与义务继续给你提供经济支持,那你咋办?所以,无论如何都要分到钱。哪怕,平均分也是好的。另外,争孩子的。不过,据说现在很少争孩子了。反而,谁要抚养权就给谁。仿佛这个孩子与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甚至,还有离异父母表示:“没关系,我以后可以再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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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孩子,成为了烫手的山芋?

是不是,给你气死。有一对90后的小夫妻,说他们小实则也不小了。有个可爱的女儿,但两人因为感情不和早就开始了分居。如今,他们申请离婚。财产怎么分配,都没有太大问题。而这个女儿怎么办?父母都不想要孩子。什么?天底下还有这样的父母?是的。多么令人心寒。做父亲的理由,我长期出差。做母亲的理由,我收入不高。小孩子懂什么?她知道自己父母不要自己吗?

当然,这样是无法离婚的。父母有教育抚养孩子的责任与义务,这放之四海而皆准。没能很好妥善处理孩子的问题,你就想离婚?做梦。法官表示:双方实际抚养条件基本相当,如强行判决,对孩子伤害很大。让他们自行解决,这“清官难断家务事”。我就有些担心,孩子让这对夫妻离不了婚。他们会怎么办?回家看到孩子,会不会忍不住非常愤怒。这可是个烫手的山芋,不好办呢。

04

家庭,需不需要责任感呢?

是的,父母离婚未必需要经过孩子的同意。但这是起码的责任感,做父母的怎能不管不顾?

拿什么来爱你,可怜的小孩。如果她的父母不离婚了倒好,否则她的童年恐怕不太快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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