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按照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工作方案要求,现将交通管理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整治目标及监督方式向社会公布,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中旬,恳请社会各界予以支持和监督。
一、整治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3.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等问题。
4.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5.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
6.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
7.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
8.其他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和其他突出问题,找准“病灶”、检视“病因”、深挖“病根”,努力实现“两个基本一明显目标”,即长期影响制约公正执法等深层次问题基本得到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执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监督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监督方式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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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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