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两年前的冲突事件,河南小伙韩某现在应该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意气风发。由于之前在烧鸡店打工他与顾客发生冲突,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前几天,韩某刚刚刑满释放,但他对于自己的处理结果并不服气。

5月11日,韩某整理了关于此案的材料,再次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希望法院能够重新审理自己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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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一起因烧鸡发生的冲突案件,还要回到2019年12月底。当时韩某正在当地一家“利康烤卤店”里打工,有一名顾客余某来到店里要买一只烧鸡,这只烧鸡重两斤,但在付钱的时候,这名顾客少付了4元钱。

见此情况,韩某肯定不能同意,于是双方发生了争吵。随后余某在店里留下了4张一元钱的纸币,说自己不买了,于是韩某为其进行了全额退款,没想到退款之后,这名顾客仍然要强行拿走这只烧鸡。韩某见状追出了店门,二人在店外起了肢体冲突。

事情发生之后,余某在肢体冲突中受了伤,被诊断为左腿髌骨骨折。警方来到现场了解情况之后为二人进行调解,要求韩某赔偿余某医疗费,但韩某觉得是对方先不付钱拿走烧鸡,自己并不应该进行赔偿。

在受伤之后,余某去做了伤情鉴定,被鉴定为轻伤二级,于是这件肢体冲突事件由治安案件变成了刑事案件。2020年韩某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今年1月份,伊川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的时候认为,韩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在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之后,谭某仍然觉得此事不是自己的错,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被驳回了,韩某在狱中度过了10个月的服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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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韩某终于刑满释放,他于5月11日再次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材料,在申诉书中他写下,此案中的一审采用非法证据偏信部分证言,他认为对自己的判决结果是错误的。在案件发生的时候,他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面对余某的攻击采取的正当防卫应当被宣告无罪。至于韩某的申诉结果如何,还要等待此案重新开庭审理。

说实话,就目前此案披露的细节来看,我也觉得韩某挺委屈。顾客不交钱就想把两斤重的烧鸡拿走,作为店员的韩某难道不应该进行制止吗?小了说这是一起因购物产生的纠纷,大了说顾客余某的行为跟抢劫又有什么两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