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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一时冲动犯下大错,三年来我们觉睡不好,饭吃不好,害怕孩子前途受到影响,感谢检察机关,让我的孩子能够顺利参加高考”,5月11日,一场特殊的不起诉宣告会在东海县检察院召开,会后,被不起诉人王楠(化名)的父亲紧紧握住了检察官的手。

事件前情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2019年某天,王楠在教室内因琐事与同学李明(化名)发生争执,王楠用拳头击打李明眼部,致其眼睛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李明因此休学。2021年4月份,东海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发现王楠系高三学生,还有两个月将参加高考,案件对王楠及李明的生活、学习均造成了不小影响。

检察官及时阅卷,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双方因赔偿数额差距过大未能达成协议,都希望检察官能主持调解。为尽快化解矛盾,让两名学生安心学习,尤其是让王楠能够正常参加高考,检察官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听取双方对赔偿数额的意见,陈述利害关系。检察官在法定赔偿标准基础上,考虑到被害人后续治疗的客观事实,提出折衷赔偿方案,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经过检察官的不懈努力,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历经三年 的积案得到化解。考虑到王楠系初犯、偶犯,取得被害人谅解,平时表现良好,该院依法对王楠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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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会当天,县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教师、辩护人到场,联合对王楠开展训诫活动。王楠说,将牢记检察官的嘱咐,遵纪守法,认真备考,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参会的市人大代表祝芳表示,东海县检察院成功化解矛盾,帮助学生参加高考,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理念,传递了司法善意和温度,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航。

via东海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