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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接到刘家峡镇群众张某报案称:“本人被马某某以出售房屋为由骗取现金59万元,请求查处”。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案件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2020年11月10日,张某在一房产中介公司认识马某某,双方商谈后签订了二手房购买协议,马某某同意将其位于永靖县古城新区某小区的房屋以104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张某,当日张某支付给马某某50万元首付款。2021年2月23日,马某某将该房屋又以10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孔某某,并完成过户手续。3月19日,马某某谎称要将该房屋过户给张某,再次收取张某9万元房款,并将合计收取张某的59万元全部用于网络赌博,且血本无归。

到案后,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马某某对以售房为由诈骗张某现金5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