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袭警罪正式入刑

配合警方依法执行职务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

视法律如儿戏

公然挑衅警察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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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执法还袭警?刑拘!

5月13日,马厂湖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袭警罪犯罪嫌疑人许某粉(女,48岁,高新区马厂湖镇西桥村人)。

2021年5月12日11时许,民警办理一起故意损坏财物案时,对许某粉进行传唤,在传唤过程中,许某粉情绪激动,动手反抗,用脚猛踢办案民警,并划伤一名辅警的右臂。

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粉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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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民警察保护人民

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衅

请群众自觉配合

对袭警者

必受严惩

来源:临报融媒-琅琊新闻网微信综合高新区公安

编辑: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