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名男子出借名下银 行卡

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便利

并获取1800元的好处费

结果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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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他的是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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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怎么回事?

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25日,徐闻县公安局接到公安部推送的涉“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线索后,迅速落地核查和摸排,发现涉案嫌疑人为徐闻县曲界镇郑某教,并于当天11时许成功将其抓获。

经查,2020年11月份,犯罪嫌疑人郑某教到海南省各银行金融机构办理了12张银行卡及1张手机SM卡后,出借给他人,并收到好处费1800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郑某教对其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出借给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犯罪,并获取好处费18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或许有人会疑惑

郑某教不是仅仅出借了

自己的银行卡和电话卡吗?

为何会成沦为犯罪分子?

湛江公安反诈小课堂告知您

出租、出借、买卖“两卡”

不仅影响个人征信

严重者将构成犯罪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断卡”行动 ,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同时,制定出台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电话卡的失信用户的惩戒措施,公开曝光一批开办涉案“两卡”较多的营业网点和行业人员。

湛江公安提醒

1.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

2.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等涉嫌违法犯罪,切莫贪图小利,成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3.一旦发现有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平安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