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近两年,盐城的的板块热度日渐火爆,地价仍有继续攀升趋势,新房的热度自然水涨船高。

其实不仅市区的土地日渐火热,寸土寸金,下面县区的房地产发展也是热火朝天,据最新消息,盐城滨海这里的房屋将被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已出炉...

另外盐城市2021年的供地计划曝光,预计将推出54宗土地,主要涉及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大丰等片区,我们一一来看~

一、最新消息,盐城滨海这里的房屋将被征收!补偿方案出炉

滨海县城又有一片土地要征收了,赶紧看看在哪里?

近日,滨海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滨海县两河四岸沿河风光带项目(J-9地块范围)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意见的通告。

滨海县两河四岸沿河风光带项目

(J-9地块范围)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依法实施两河四岸沿河风光带项目(J-9地块范围)原企业范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效果图

一、征收范围

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景湖路,西至327省道,南至育才路,北至响坎河(详见征收红线图) 。

二、征收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滨海县东坎街道办事处、滨海县房屋拆迁服务中心、盐城天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盐城天湖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盐城建诚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三、征收补偿依据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苏政发[2011]91号)、《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盐政发[2011]210号)、《滨海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试行办法》(滨政发[2013]52号)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等规定执行。

四、征收时间及实施步骤

本项目计划实施征收时间为: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结束止,实施步骤和签约期限以现场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五、征收补偿方式

住宅房屋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由被征收人选择非住宅房屋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享受适当补助,具体为:住宅房屋按合法建筑面积评估价15%增加补助,非住宅房屋按合法建筑面积评估价5%增加补助。

六、征收补偿标准

(滑动查看更多内容)

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对被征收人实行补偿安置,具体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

(1)住宅房屋的补偿

由依法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评估确定(含地大于房的土地面积,土地面积以取得土地使用证等合法有效证件为依据)。

(2)住宅用房改为商业用房的补偿

2010年7月1日前已将沿街住宅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持续营业一年以上,其直接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按以下两种办法之一计算,取高值给予补偿:

①按照该房屋作为营业用房市场评估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偿:满一年的,给予10%的补偿,以后每多一年再增加五个百分点的补偿,满15年及以上的,给予80%的补偿;

②按住宅用房补偿金额的110%计算。

(3)非住宅用房的补偿

①办公用房

出让方式的办公用房:应按实进行市场价评估;

划拨方式的办公用房:按出让方式评估,土地出让金扣除办法参照营业用房,涉及土地用途与房屋用途不一致的特殊情况,需扣除政府收益的数额由相关部门会办确定。

②工业用房

一是对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工业用地评估时应考虑基准地价期日的修正因素;

二是可采用房、地分开的评估方式,对房屋重置价的评估所考虑的利润和税费建议标准费率8%—12%。

③地大于房的土地价值补偿

一是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根据土地出让合同、规划设计要点等按规范要求评估其市场价格;

二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偿:按估价日建设用地土地征用成本计算(未有新增建设用地的,按基准地价的60%计算);

三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的,参照其规定执行。

2、装饰装潢及附属设施补偿费

由依法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照规定评估确定。对按期签约、搬家、交房的住宅房屋装饰装潢补偿及附属设施未超过400元/㎡的按400元/㎡补偿。非住宅用途的房屋的装饰装潢及附属物按实评估补偿。

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突击装饰装潢的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3、搬迁补偿费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补偿费。搬迁补偿费根据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计算,补偿标准为10元/㎡,每户不低于500元,住宅房屋搬迁补偿费按两次计算。

4、临时安置补偿费

因征收住宅房屋造成临时安置的,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根据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按月计算,补偿标准为每月10元/㎡,每户每月不低于500元。选择货币补偿的过渡期为6个月,选择产权调换的过渡期按从征收之日起至住房交付之日的下3个月计算。

5、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1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证明,或者被认定为合法建筑;

②被征收房屋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有关许可证件;

③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

2非住宅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指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直接效益损失。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则上按照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3年的平均效益计算;不满3年的,按照实际年限计算。根据企业平均效益与企业所得税纳税额密切相关的实际情况,以会计核算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停产停业损失按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3年的企业所得税平均数的3倍计算不满3年的,按照实际年限企业所得税平均数的3倍计算。

营业用房、办公性质的停产停业期限以6个月计算,其他非住宅停产停业期限参考国家规定小、中、大企业规模建设周期,原则上分别为12、15、18个月计算。

对无法以所得税计算的,停产停业损失按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不含装饰装潢、搬迁、临时安置补偿、补助及奖励)的3%-5%计算。

3住改非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征收人擅自将住宅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征收时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擅自改变非住宅房屋用途的,按照原用途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被征收房屋于2010年7月1日前已经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持续营业一年以上的,可以结合实际营业年限(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按照适当比例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满一年的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评估价10%的补偿,以后每多一年再增加5%的补偿,满15年以上的,给予80%的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具体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七、补助和奖励

(滑动查看更多内容)

1、补助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及户籍内家庭成员(指配偶、直系亲属及有合法收养关系、监护关系的人员等)因身患重大疾病、残疾和低保对象需要给予照顾的,可适当给予补助,补助对象和标准详见附表。

2、奖励

被征收人在本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照约定搬家交房的,给予奖励。

(1)配合调查奖:被征收人按照征收部门调查公告要求配合调查的,每户奖励2000元

(2)签约拆除奖:在协议期内签约并搬家交房的,按合法建筑面积200元/㎡奖励

对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的被征收人,一律不享有补助和奖励。

八、产权调换

(滑动查看更多内容)

(1)安置房房源及安置房价格

房源及结算价格:本项目安置房源为就地安置、西域香苑。其中 就地安置均价为5800元/㎡,扩量均价为6550元/㎡,市场均价为7900元/㎡;西域香苑安置均价为3500元/㎡,扩量均价为4180元/㎡,市场均价为5150元/㎡。

2)安置房的结算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自主选择安置房套型组合并且在定销房买卖合同中注明,因套型所限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可增加20㎡以内享受安置价,扩量后因套型所限30㎡内按扩量价购买,其余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购买,扩量后原则上按最接近套型购房。

(3)对独立产权户低于30㎡/户,如两户合并购买的,20㎡的增加不重新计算,且新购房屋产权为共有产权

(4)选房办法

①被征收人凭房屋征收协议书和工作组开具的房屋验收合格单,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安置小区中划定的房源范围按积分顺序选择小区和套型。

②选择小区和套型时,被征收人均作为社会自然人按程序向房产企业正常购房。

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房选择排序采用双积分制,积分高者优先选择。双积分选房办法为:第一名签约户得400分,第二名签约户扣一分得399分,以此类推;第一名交钥匙户得400分,第二名交钥匙户扣一分得399分,以此类推。选安置房时按签约和交钥匙双积分,由高到低选房。总积分相同的,由现场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具体选房时间另行通告。

九、补偿对象

(滑动查看更多内容)

1、私有住宅房屋: 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给予补偿。

2、单位自管的公有住宅用房,房屋使用权由产权单位确认,按以下办法补偿:

(1)房屋承租人未享受过国家房改政策购房的,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中重置成本结合成新部分支付给被征收人,其余部分支付给房屋承租人;

(2)房屋承租人已按规定面积享受过国家房改政策购房的,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70%支付给被征收人,3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

(3)房屋承租人虽已按国家房改政策购房,但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其不足规定面积标准部分房屋面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的30%支付给被征收人,7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其余部分房屋面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的70%支付给被征收人,30%支付给承租人;

(4)如被征收人与承租人有协议约定,按约定执行。

如被征收人与承租人对货币补偿达不成一致的,原则上选择实行产权调换,安置房仍由原房屋承租人居住,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十、未登记建筑的补偿

(滑动查看更多内容)

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的依法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按剩余使用期限分摊的建造成本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一律不予补偿。

规划部门在发放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已注明在批准期限内因城市建设需要无偿拆除的,不予补偿。

对未登记的建筑,房屋被征收人必须支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且能按期签约、搬家、交房的,根据房屋所建年代可按以下办法照顾处理:

1、对1986年版航测图形成以前建设的未登记建筑,在1986年版航测图上存在,且现状建筑面积及四址不超出航测图的部分,按照合法建筑补偿安置。

2、对1986年版航测图到2007年版航测图形成之间建设的未登记建筑,在2007年版航测图上存在,且现状建筑面积及四址不超出航测图的部分,房屋建筑面积超过143㎡的,房屋补偿面积按143㎡计算。按上述办法认定的房屋补偿面积以外的建筑,按建筑成本予以补助,不作安置。实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43㎡的,一律按实际房屋建筑面积认定。

3、对2007年版航测图至2010年版航测图形成之间建设的未登记建筑,在2010年版航测图上存在,且现状建筑面积及四址不超出航测图部分,实测面积按参照合法面积60%补助和安置,最高不超过143㎡。

4、对既有2007版航测图存在的房屋,又有2007年至2010年航测图形成之间建设的未登记建筑,房屋认定总面积不得超过143㎡。

5、对2007年版航测图形成前违规开发的小产权房,按市场价评估,但需扣除应承担的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

6、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突击搭建的房屋一律不予补助。

十一、征收最低补偿

(滑动查看更多内容)

1、条件: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在县城仅有被征收的一处住房,且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不含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奖励和补助)低于征收最低标准,经公示符合条件的,按最低补偿标准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2、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执行最低补偿政策:

(1)自2005年3月1日以后,因析产或交易行为导致单户房屋建筑面积低于30㎡,以及劈卖、析产后无墙界的房屋。

(2)非征收范围内户口的被征收人。

3、标准:房屋征收最低补偿标准为9万元或政府指定位置的50㎡左右的保障房。选择50㎡左右保障房的结算办法为:50㎡以内的补偿款与房款互为抵冲;最接近套型大于50㎡的,超出50㎡至最接近套型的面积部分按扩量价购买。

十二、补偿协议

(滑动查看更多内容)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协议约定履行应尽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被征收人在协议约定的征收期限内拒绝搬迁让房的,应当在协议确定的货币补偿金额中扣除奖励金额

十三、其他问题

被征收人须保持旧房完好,房屋门窗、装饰装潢、附属物等已补偿的项目不得私自拆除,涉及专业部门拆除的水、电、燃气等在结清水费、电费和燃气等费用后,由专业部门负责拆除。

两河四岸沿河风光带项目项目效果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你家有没有在拆迁范围内呢?(来源: 滨海融媒、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曝光!盐城市2021年拟出让54宗地!涉及亭湖区...

不过今天小编拿到了盐城市2021年的供地计划,预计推出54宗土地,主要涉及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大丰等片区。

01

亭湖区

1、青年路北,跃进河南,开放大道东,一号沟两侧(兴诚嘉园周边地块):宗地面积:974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5

2、圩洋村部东,新洋路北侧:宗地面积:280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7

3、开放大道东,奥莱福邸北(五金机电市场南侧):宗地面积:780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7

4、人民北路西,新富路北:宗地面积:1240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9

5、新洋学校南侧,兴城路东:宗地面积:691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9

6、新富路南,绿城路东:宗地面积:400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8

7、开放大道西,新富路北二院北侧:宗地面积:530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5

8、迎宾西路西,毓龙路南原八十间地块:宗地面积:250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5

9、大庆路南,人民路东(纺织厂三期):宗地面积:5576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9

10、滨河路东,大庆路北(建兴,建工地块):宗地面积:506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10

11、小新河南,大庆路北,滨河路东,开放大道西侧:宗地面积:1340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5

12、经一路东,甘泉路北侧:宗地面积:433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4

13、洪湖路南,香榭路西(区交投):宗地面积:2944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11

14、洪湖路南,香榭路东(区交投):宗地面积:604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10

15、青墩连接线西,小新河南侧:宗地面积:620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3

16、潮声路北,开放大道西侧:宗地面积:308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12

17、潮声路北,永宁路东:宗地面积:341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12

18、潮声路北,永宁路西:宗地面积:251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11

19、朝阳河南,兴东路西,新生河东:宗地面积:1100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12

02

盐都区

1、盐渎路南,开创路东:宗地面积:125514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4

2、盐枕路南,厚德路东:宗地面积:718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3

3、盐渎路北,厚德路东:宗地面积:683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5

4、东进路北,吴抬路西:宗地面积:740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4

5、奋进路东,聚龙路北:宗地面积:93333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5

6、黎明路东,孙吴安置小区北:宗地面积:571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7

7、第一沟南,黎明路西地块:宗地面积:1207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9

8、青年路南,马西河东侧:宗地面积:215157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11

9、惠民路西,民盛路南:宗地面积:44763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8

10、振兴路东,汇智路北:宗地面积:1000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12

11、宏达路西侧,纱厂河绿化带东侧:宗地面积:79333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9

03

开发区

1、长江路南,五台山路西(新城街道):宗地面积:1000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12

2、新都路北,雁荡山路西:宗地面积:1500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5

3、步凤镇步凤路北,九华山路两侧:宗地面积:1000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4

4、世纪大道南,五台山路东:宗地面积:1000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5

5、峨眉山路西,团结河南:宗地面积:1000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5

6、步凤路路南,光明路东:宗地面积:500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11

04

盐南高新区

1、文港路西,青年路南:宗地面积:722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6

2、新园路西,新都路北:宗地面积:491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4

3、新园路东,新都路北:宗地面积:748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5

4、开放大道东,聚亨路南:宗地面积:851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5

5、开放大道东,聚亨路南:宗地面积:542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5

6、解放南路东,南环路北:宗地面积:725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11

7、人民南路西,望海路南侧:宗地面积:643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11

8、人民南路东,望海路南侧:宗地面积:1010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11

9、步湖路北,康居路东:宗地面积:71200 宗地用途:居住 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9

10、人民南路西,步湖路北:宗地面积:55600宗地用途:居住供地方式:出让 供地时间:2021.5

太期待2021年的盐城楼市发展!你觉得呢!欢迎评论去互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