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在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中,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各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资金分配倾斜、用地指标奖励、改革先行先试等方面激励政策。据悉,有35个县(市、区)获得2项次以上激励,我市分获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和推进质量工作成效明显两项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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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永康的有这2项↓↓

财政预算执行、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国库库款管理、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市、县(市)

杭州市、温州市、金华市,建德市、乐清市、永嘉县、平阳县、德清县、安吉县、海宁市、永康市、武义县、青田县。

2021年对上述地区,省财政利用收回的存量资金、本年度预算资金等,在省与市县两级结算时予以奖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推进质量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宁波市北仑区、永康市、台州市椒江区(推进质量工作方面);杭州市滨江区、绍兴市柯桥区(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

2021年对上述地区在安排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推荐国家级有关试点示范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财政管理工作方面,我市聚焦财政治理机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构建“精准预算、精确执行、精心监督、精致队伍”工作格局,推动财政管理高质量发展。去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60亿元大关,同时,始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求,切实做到节用为民,地方债务风险等级连续六年省级绿色,库款管理始终保持全省第一梯队。此外,我市出台财政监督意见,推动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层级递进,构建政府话绩效、人大评绩效、政协议绩效、媒体说绩效的工作格局,财政监督制度建设填补全国县级市空白。我市用财政“小”钱撬动乡村大美,在“一事一议”项目方面的做法获评全省财政重要标志性成果成功案例;我市票据电子化改革走在全省前列,通过“三严五协同一平台”构建基层财政管理规范化智治模式,以数据赋能规范资金管理,强化财政监督等做法均在省级以上层面作经验交流并推广。

质量工作方面,我市始终把质量提升作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特别是获评全国首个县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以来,着力实施“一个中枢、两项机制、三个载体、四项行动、五大创新”工作模式打造质量强市县域样板。我市成立全国首个党政“一把手”双挂帅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全省率先将其升格为质量发展委员会,通过考核评价、政策激励两项机制稳落实,催生质量发展驱动力;搭设标准引领、科技驱动、品牌带动三个载体优培育,激发质量发展源活力。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大质量工作格局的过程中,我市从质量基础、质量教育、工匠精神、品牌建设、质量监管共治等多维度推进质量提升,撬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快车道”。我市连续九年蝉联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2020年获评“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市,成为全省“外拓内”试点,保温杯壶产业列入全省十大重点产业质量提升试点和长三角首批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品字标浙江制造”、对标达标等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搭积木式”数字化改造经验全省推广,“亩均论英雄”改革、产业集群跨境电商、供应链创新应用等获省级激励。

部分来源 | 浙江发布

融媒记者 | 陈晓苏

通讯员 | 叶康英 王晶晶

融媒编辑 | 胡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