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贷之后,严管违规资金流入楼市,国家再次出手了!

昨天晚上,根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银保监会农村银行部日前向各地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强调,社团贷款不得投向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业以及国家限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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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社团贷款?

在2006年印发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指引》里,是这么定义的:

社团贷款是指由两家及两家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合同,共同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通常就是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这几个。

同时,指引文件也要求:社团贷款的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各成员社在社团贷款中的出资额必须符合监管部门对该社单户贷款监管的比例和限额规定。

为什么要严管社团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

我在银保监会官网查了一下,发现早在2013年,银保监会就已经发布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社)团贷款监管的通知》,里面也提到过不得向房地产业发放银(社)团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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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社团贷款就像经营贷一样,就算说了N遍还是会有违规流入楼市的情况。

所以,新版通知也明确指出:

近年来,部分省(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间组织开展的社团贷款增长较快,违规投向地方政府平台、房地产等领域,严重偏离支农支小定位,部分社团受外部干预,参与机构数量众多、管理缺位,形成较大隐患。

从银保监会官网显示的罚单来看,2015-2021年,对社团贷款违规投向房地产开出的罚单共有20多条,不过都是一些三四线城市,例如河池、柳州、吉林、曲靖、宜昌等。

当然,这只是国家银保监会层面公布的数据,但如果是下到省市级银保监会,对违规输血房地产开出的罚单可远不止此。

以2019年为例,浙江地区是吃罚单最多的省份,浙江银保监局开出了13张罚单,其中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舟山岱山农商银行就吃了2张百万元级别以上的罚单。

在涉房信贷方面,2019年受到处罚的银行机构约有50家,其中农商行、农信社收到的罚单数量更是排在了首位,达到34张,已经超过半数。

所以,别以为违规进入楼市的,只有经营贷、消费贷这些“狂热分子”,社团贷款其实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专门提到要压实省联社行业管理责任。

省联社要强化对社团贷款的审计监督,每年对上一年度发放的社团贷款进行全面审计,存量社团贷款中应选取金额大、成员行(社)数量多的进行重点审计,对违规责任人特别是高管人员进行严肃问责。要加强社团贷款风险处置工作,协调推动地方政府、借款人和成员行(社)建立风险处置联动机制,凝聚多方合力,稳妥处置风险。

同时,各银保监局可根据辖内社团贷款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审慎的差异化监管要求。

要建立社团贷款监测台账,对贷款投向、大额风险暴露等情况进行重点盯防,强化早期纠偏整改。要对社团规模大、增速快的机构开展现场检查,严肃查处省(区)联社协调组织、成员行(社)违规审批等行为,重点对相关高管责任进行问责。要对社团贷款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全辖排查,及时防范潜在风险。

简而言之,省级相关部门已经收到Order,必须盯紧那些成员行(社)多、发放社团贷款金额大、贷款投向不正当的。

这就像孩子犯了错,老师叫家长去谈话:“孩子搞成这样,你也有责任的,回去记得好好管一下,以后再犯就不止谈话这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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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今天下午,中国农业银行就率先发布了公告,要求客户在该行办理的经营用途贷款资金,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包括不用于房地产开发或经营、购买住宅或商业用房等,若有发现立即抽贷。

虽然农行不属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但这个消息出来,也算是起了个带头作用了。

总而言之,从这次通知来看,主要还是为了支农支小,这是值得肯定的。

毕竟,社团资金本来就是促进农村发展的,三农又是“压舱石”,现在全球粮食危机这么紧要,如果连这些钱都要用来买房,肯定要完蛋。

当然,这也是落实“房住不炒”的一个具体体现,进一步说明了严控违规资金流入楼市已经成为今年的重中之重,

不仅仅经营贷使用最多的大城市,就算是用社团贷款的小农村也要严管,绝对不允许任何违规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

所以,我估计除了经营贷、消费贷、社团贷款,接下来应该还有更多贷款会被单独拿出来,公开点名不能流入楼市。

炒房客们,收手吧,今时不同往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