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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讲好泰宁红色故事》

系列专栏

今天推出泰宁红色故事:

苏区时期泰宁的工会工作

1931年6月,泰宁首次解放,在红6师工作团的帮助下,党组织和红色政权建立后,紧接着县农会、工会及地方游击武装也组建起来了。

1932年11月初,在组建少共泰宁县委的同时,也恢复和重建了泰宁县职工联合会(简称总工会),主席肖桃子。县总工会下设青工部和女工部。总工会重建以后,城区手工业工人也先后按行业组织了店员工会、槽坊工会、木匠工会等十几个行业工会各行业工会在县总工会的直接领导下,努力发展生产,为打破国民党的经济封锁,满足人民生产生活的日常需求,支援革命战争做了大量的工作。

县总工会成立后即在各行业工会中广泛算传贯彻一苏太通过的《劳动法》,领导各行业手工业工人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向资本家老板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过去,手工业工人在资本家老板的残酷剥削压迫下,工资低微,而劳动时间却常在十几小时以上,其中以青年徒工最突出,他们不但在三年的学徒期间没有一分工钱,而且要给老板做饭、抱小孩、洗水烟筒、倒尿壶痰盂,动不动还要挨老板的打骂。为坚决贯彻苏区《劳动法》,1934年春节前夕,县总工会青工部配合少共泰宁县委组织城区青年徒工开展了“年关斗争”。2月9日,城区青工全部集中在总工会青工部开会,通过了青工斗争纲领,成立了青工斗争委员会,并向资本家老板提出了四项条件:(一)、发过年费大洋3元,发洗衣剃头费大洋1元。(二)、发冬衣1套。(三)、实行6小时工作制,童工4小时工作制,星期日休息。(四)、青年不做重活和有害身体的工作。在少共泰宁县委和县总工会的支持和全城青年工人的联合斗争下,资本家老板被迫在第二天全部接受了以上条件。年关斗争的胜利,进一步提高了全县手工业工人团结战斗的信心,在2月11日召开的庆祝斗争胜利大会上,全体青年徒工一致报名加入了少共组织。

此外,县总工会还办了职工夜校,组织工人群众参加经常性的政治、文化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工人群众的思想觉悟。

知识链接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苏区执行局简称“全总苏区执行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1931年4月成立于江西瑞金。下设3部1室,梁广任主任,陈佑生任组织部长,蔡树藩任社会部长,倪志侠任宣传部长,王子刚负责秘书兼办公室工作。出版机关报《苏区工人》,1933年初,全国总工会从上海迁到中央苏区后,遂与之合并。1934年10月中央红军北上转移后,全总苏区执行局停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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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泰宁县融媒体中心、中共泰宁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编辑:梁梦怡

责编:杨敏

审核:李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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