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租赁人口是非常庞大的群体,尤其是年轻人,租赁人群所占的比例很高。据相关数据显示,年龄在30岁以下的租房人均占比已经达到57%,说明现在租房的主要群体还是年轻人。笔者认为年轻人租房比例很高主要有两方面原因:其一,年轻人的不具有买房实力,在买房之前先选择租房生活;其二,现在越来越多年轻人愿意接受租房的生活方式。

根据《2020中国青年租住生活蓝皮书》,目前我们国家的租赁人口超过2亿人,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数字还在持续增加。其中有超过60%的人已经租房超过3年,20%的人表示未来自己还会继续租房。以上数据都说明了一个事实,租赁人口的数量很庞大,同时未来还有持续上涨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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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很多人的心目中,买房比租房是更好的选择,但是面对现在城市的高房价,势必会有一部分人买不起房子。因此对于这部分买不起房子的人来说,租房其实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在同一个城市,租房成本远比买房要低很多,承受的压力也要小很多。

就拿笔者所在的城市来说,市区房价一万五左右,买一套100平左右的房子需要150万左右,如果选择30年等额本息按揭买房的话,首先需要45万首付款,然后每个月需要支付房贷6千左右。如果选择租房的话,在市区租一套150平米左右的房子,需要2500元左右。两者对比的话,即使不考虑45万元的首付,买房每个月也需要承受6千左右的房贷,而租房只需要支付2500元左右的房租,如果是个人的话,选择合租或者租小户型的房子,可能只需要一两千元,基本上没有什么压力。

因此对于很多在城市打拼的人来说,租房虽然不是最好的选择,但却是最适合他们的选择。不过如今的租赁市场依然存在很多乱象,黑中介、虚假房源、长租公寓暴雷等乱象频频发生,租客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不过对于租客来说,有一个非常大的利好消息,有利于保障租客的合法权益。前一段时间住建部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报告中提出了很多新的规定来规范租赁市场,其中有一点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就是4类房子不得出租,不管是租客还是房东都需要十分留意。虽然这只是征求意见稿,但是按照以往的惯例,意见稿发布半年左右,正式规定就会出台,基本上2021年开始,“租房新禁令”就会正式实施,这将关系到2亿多租客的切身利益。

第一:阳台、卫生间、厨房、地下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

每一套房子室内都会有很多功能区,比如厨房、卧室、卫生间、阳台等,但是只有卧室才是真正居住的地方。而现在一些房东或者二房东未来追求租房利益的最大化,不仅把一套房子分割成很多小的隔间,同时还把厨房、卫生间、地下室、阳台等非居住空间用于出租,丝毫不去考虑租客的居住体验。

不过根据“租房新禁令”,以后这些非居住空间不得用于出租,这一规定是对租房市场的规范,也是对租客的一种保护。这些非居住空间不仅会影响租客的居住体验,同时还会影响租客的身体健康,长期居住在非居住空间,肯定不利于身心健康。

这一新规定确实是利好租客的政策,但是也有购房者担心会提高租客的居住成本。有些租客之所以选择居住地下室、厨房、阳台等非居住空间,主要就是为了省钱,如果这类非居住空间不能出租的话,租客只能租赁正常的房间,这样会增加租客的租房成本。这个问题确实会存在,但是笔者认为从租客的角度来说,不能为了省钱而在租房方面委屈自己,不管生活压力再大,自己的衣食住行都应该保证好。另外如果难以承受城市的高租金的时候,可以考虑去压力小一点的城市,选择适合自己收入水平的城市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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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室内装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房子不得出租

如果买房是用来自住,相信在业主在装修方面都非常上心,尽可能去选择对身体危害比较小的材料,装修的美观方面也非常重要。不过对于房东来说,房子是用来出租的,对于装修的标准就会降低很多。一方面房东为了省钱,尽可能选用便宜的装修材料,有些不符合标准的装修材料有可能会影响身体健康;另一方面房东为了早点挣钱,刚装修好的房子就急着让租客入住,出租的时候室内还能闻到甲醛的气味。

房东和中介基本上不会关心租客的身体健康,他们只要能挣钱就可以。不过如今租房新禁令对于出租房有新的要求,只要是“室内装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住房,不得用于出租,另外强调了出租房不得危害承租人的身体健康。

虽然“租房新禁令”要求那些“室内装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住房不得出租,但是不排除有一些租客和中介为了挣钱违规操作。因此租客自己也要时刻保持警惕,为了自己的居住安全,租房的时候对于出租房的装修质量要格外重视。

第三: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子不得出租。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出租房屋,一定要满足国家强制的建设标准。一般来说包括房子的结构设计、抗震设计、消防安全等方面,只有这些方面都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房子,才可以进行租赁。

通常商品房在进行建设的时候都会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因此只要是正规的商品房,在开发商不偷工减料的情况下,房子基本都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什么样的房子有可能会不符合这些标准呢?主要就是一些小产权房和自建的房屋,这些房子在建设的时候基本上都没有国家严格的监管,因此建设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其实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安全问题,这些没有经过严格审批的住房,安全上没有太大保障,即使现在还没有出现安全问题,谁也无法保证未来是否会出现安全问题。从出租人的角度来说,在新的禁令下,这些不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房子就不要拿来出租,从租客的角度来说,为了保障自己的居住安全,也不要贪便宜租赁这些不符合规范的房子。

第四: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子。

除了上文中提到的3类房子不得出租,还有其他一些依法不得出租的住房。比如一些违章违建的房子,一方面这些房子在质量安全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未来还要面临着拆除,这类住房不得进行出租。还有没有取得产权的住房,房子在没有取得产权之前,租客没有权利出租房屋,其租赁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另外被司法部门查封的房子也不能进行出租,查封的房子一般都会被贴封条,在查封期间不能居住同时也不能出租。

总而言之,在“租房新禁令”下,以上提到的4类房子不能再进行出租,如果房东继续出租这几类房子的话,就属于违法行为。当然作为租客,我们也要对这几类不得出租的房子了解清楚,便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