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打击非法博彩行业力度的加强,很多人因为涉及博彩APP而被拘留,罪名一般都是开设赌场罪,本文分析一下开设赌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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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彩APP的刑事案件

最开始的开设赌场,就是聚集一帮人进行赌博,从中抽利,随着互联网与电子支付的发展,开设赌场从线上转到了线上,很多人开始设立网站开设赌场,只需要登录网站就可以参与赌博。

互联网发展到了今天,人们几乎人手一台手机,从事开设赌场的人,就研发出手机APP,人们几乎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投注。

为了躲避国家的监管,几乎大部分的人都将服务器架设在国外,最多的就是东南亚一带,而且很多博彩公司,还向中国内地招聘程序员。

为了向国内的客户推广APP,博彩公司还会让一些人员(例如大学生、家庭主妇)帮他们在国内推广,当有人参加赌博后,就会给予这些推荐者奖励。

开设赌场罪的规定及量刑

刑法第303条规定了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注意一下,在2021年之前,开设赌场的话旧刑法只判3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3至10年,换言之,新刑法加重了对开设赌场行为的处罚。

两高一部出台了《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赌博意见》),以下属于开设赌场的行为: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下列情形属于情节严重: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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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共犯的认定

根据《赌博意见》的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以共犯论处:

1、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2、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3、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招揽用户是否构成犯罪?

手机APP在国外(包括服务器、主要成员都在国外),而犯罪嫌疑人在国内向他人推荐该APP,是否也会构成开设赌场罪呢?

这种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己为该APP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又或者参与到利润分成的,则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

如果是单纯的向朋友推荐博彩APP,没有任何获利的,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不排除有一些司法机关,会私自扩大开设赌场罪的处罚范围。

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的,例如张三向朋友推荐一个博彩APP,每推荐一个获得10元的奖励,对于这种情形,笔者认为,不应构成开设赌场罪。因为介绍别人使用APP,并不是开设赌场罪的实行行为。

不起诉案例分析

案号:遵检二部刑不诉〔2021〕Z8号,郭某某是浪人扑克网站的代理人员,通过扫墓多人在APP上进行赌博,郭某某获得1.5%的返利,一共获利3万多元,由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院决定对郭某某不起诉。

案号:云检刑不诉〔2021〕120号,李某某是赌博APP“大亨互娱”的代理,其下线在APP赌博赢钱时,李某某可以从中抽成,李某某介绍多人进行赌博,共抽成3万多元。检察院认为,李某某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由于其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决定对李某某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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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笔者接触的很多案例,涉嫌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都会有着贪图小便宜的心理,他们可能认为,这些小钱不至于构成犯罪。在此提醒一下,如果有类似行为的人,建议尽早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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