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昆明富民县昆禄公路大营路段,一辆满载沥青的货车突然侧翻,将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埋压。富民县消防救援大队接警后,展开了紧急救援,经过10多分钟的紧急营救,成功救出被困男子。(此前报道:货车侧翻沥青埋压路人 富民消防急速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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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记者了解到,当天该男子被救出后,由120救护车在第一时间内送往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抢救。但据该院烧伤科主任刘文军介绍,非常不幸,该男子已在送往医院救治的途中停止呼吸和心跳。

据悉,目前,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这起车祸中

对于正常行驶的电动车驾驶员来说

无疑是一场飞来横祸

而对于货车司机来说

是为了避让另一辆车而导致事故发生

那么,这种突发意外事故

该由谁来担责呢?

货车驾驶员称,当时货车正常行驶中,前方路口出来一辆车,因紧急避让导致货车侧翻,将过路的一辆电动车连人埋压。针对这样的突发事故,责任应该如何划分?遇难男子的赔偿责任该由谁承担?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龙渊律师做了分析。

责任划分

需判断前车和货车司机谁违规

如果货车司机的描述属实,且有证据可以证明前车突然开出,让货车司机没有操作的余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转弯机动车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规定,前车没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货车司机发现危险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如果前车已经开入道路,且没有证据证明前车从路口开出后影响到货车司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货车司机至少存在通过路口不注意观察、减速及操作不当的行为。这样的情况下,货车司机应当承担主要甚至是全部责任。当然,责任划分还应当依据货车是否存在超速、超重,路口的交通标志等情况进行综合认定、判断。

赔偿责任

依据责任认定书确认承担情况

对于遇难男子的赔偿责任,龙渊律师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着重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等交通环境中的弱势群体,按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的规定,应当由前车司机、货车司机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的事实和责任承担情况,承担遇难男子的赔偿责任。

当然,无论最终是前车还是货车司机担责,通常都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赔付。

来源:都市时报

编辑:何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