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蓉北商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围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和机构、国土空间、产业发展、人事管理、监督机制等方面,规定了二十六条内容。

《意见》明确,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会同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成华区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推动符合条件的有关政策在蓉北商圈内实施。金牛区、成华区应当统筹用好市级相关支持政策,加大投入支持蓉北商圈建设发展。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优化蓉北商圈周边环境,改善交通疏散调剂,推动蓉北商圈与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市区主干道、地铁间的便捷交通连接。

蓉北商圈引进的专业人才,在住房、就医、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等方面,按照规定享受有关优待政策。

第一条至第三条,主要规定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

第四、五条,主要明确了法定机构的管理体制和具体职责。

第六条至十一条,主要明确了商圈内规划管理、土地利用、投资管理、招标采购、政务服务、商圈运营等内容。

第十二至十七条,立足商圈现有基础和发展需求,对有关产业、人才、财政等优惠扶持政策进行了规定。

第十八至二十条,主要规定了发展服务局的经费保障机制和人事管理等制度。

第二十一至二十三条,主要规定了内外联动监管机制,明确发展服务局既要健全财务、审计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又要主动接受外部各类监督,做好政务公开等工作。

第二十四至二十六条,主要规定了法定机构代码和《办法》施行日期等,明确区政府可以根据《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文/图:石秀 编辑: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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