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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并给出了补偿安置方案。征地面积总计39.3093公顷,补偿总计3054.5914万元。涉及开源办事处、刘街道办事处....

01

驻马店第四批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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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

(一)地块一
范围:刘阁街道办事处高集社区居委会、任马庄村
权属;刘阁街道办事处高集社区居委会、任马庄村委会

(二)地块二

范围:刘阁街道办事处高集社区居委会

权属:刘阁街道办事处高集社区居委会

(三)地块三
范围:刘阁街道办事处高集社区居委会

权属:刘阁街道办事处高集社区居委会

(四)地块四
范围:刘街道办事处高集社区居委会
权属:刘阀街道办事处高集社区居委会

2

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驻马店市2021年度第四批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3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由驻马店市诚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委托刘阁街道办中处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单位,对银征收土地的权展、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肯苗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4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自本公发布后,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将组织刘阁街道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和处置预案。

5

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振征地范围内抢戟抢建;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02

驻马店第四批土地征收补偿方案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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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拟征地地类、面积及征地位置

征地地类、面积:刘阁街道办事处高集社区居委会、任马庄村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6.35公顷、林地0.6213公顷、其他农用地1.714公顷.

征地位置:刘阁街道办事处高集社区居委会、任马庄村委会.

2

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结果报告数据

依照驻马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该批次用地涉及1个区片,被征地村区片编号为:4117020402,征地补偿安置费为76.5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用61.65万元/公顷。

3

被征地村综合补偿标准

被征地单位:高集社区居委会

征地面积:27.2525公顷

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76.5万元/公顷

青苗补偿费:1.8万元/公顷

合计:2130.0000万元

被征地单位:任马庄村

征地面积:1.4328 公顷

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76.5万元/公顷

青苗补偿费:1.8万元/公顷

合计:111.8554

附着物补偿费:按驻政〔2016〕86号文件标准抗行,附着物清点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指定刘阁街道办事处实施,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公示期内向刘阁街道办事处提出。

总面积: 28.6853公顷

总合计:2241.8554万元

4

农业人口安置

征地补偿安置总费用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安置,实行货币安置.

5

社会保障费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规定,社会保障费1768.4487万元,足额缴纳至人社部门。

6

规定期限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所有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权益。

7

如有异议可上报

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听证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将意见书或听证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人:王海

电话:03962613033

03

驻马店第十三批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官方发布

1

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

范围:开源办事处大魏庄村周庄组

权属:开源办事处大魏庄村周庄组,中原大道与棠溪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2

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驻马店市2021年第十三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3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由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委托开源办事处会同人社、自然资源、财政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4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后,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源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5

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04

驻马店第十三批土地征收补偿方案

公告内容

1

拟征地地类、面积及征地位置

征地地类、面积:开源办事处大魏庄村周庄组集体耕地6.2523公顷,林地0.7747公顷,其他农用地0.613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2.9833公顷,共计10.6240公顷。

征地权属:开源办事处大魏庄村周庄组。

征地位置:开源办事处大魏庄村周庄组(中原大道与棠溪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2

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结果数据

依照驻马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该批次用地涉及1个区片,被征地村区片编号为:4117280102范围内,征地补偿安置费为76.5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用61.65万元/公顷。

3

被征地村综合补偿标准

被征地单位:大魏庄村周庄组

征地面积:10.6240公顷

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76.5万元/公顷

青苗补偿费:1.8万元/公顷

附着物补偿费:按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驻政〔2016〕86号文件标准执行,附着物清点以市政府指定部门(或乡镇)实施,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公示期内向政府指定清点部门(或乡、镇、街道办)提出。

合计:812.7360万元

4

农业人口安置

征地补偿安置总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由被征地村自行安置,实行货币安置。

5

社会保障费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社会保障费654.9696万元,足额缴纳至人社部门。

6

规定期限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所有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权益。

7

如有异议可上报

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听证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将意见书或听证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电话:0396-2626212

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