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晚上7点钟

一辆轿车行驶到昌源南路与昆州路交叉口时

突然发生交通事故

而与它发生相撞的

则是一辆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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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提供画面)

从目击者拍摄的视频可以看到,当时一辆救护车停在十字路口,保险杆受损严重,车辆部件散落一地,后方一辆红色轿车打着双闪,交警正在现场进行勘察。

(市民提供画面)

目击者:“只听见一声巨响,车子撞到一起的声音,一辆小型轿车,后部撞得瘪进去了,救护车撞了之后,车头保险杆就掉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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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8点,记者来到事发现场,涉事救护车已经离开,现场被清理干净,交通恢复正常。红色轿车被移到了拖车上方,只见轿车左侧尾部被撞变形,车内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

回忆起事发时的一幕,车主杨先生显得心有余悸。

轿车司机 杨师傅:“当时我是从这边往那边直走,然后救护车从那边横向过来,然后就撞到了我的后轮,将我撞得翻了一圈,我擦破了一点,只是当时撞得有点懵。”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那么这辆救护车当时在执行紧急任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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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正常来说,遇到救护车,应该让救护车先行。”

轿车司机 杨师傅:“车上没有病人,他说送了一箱血,有点着急,就走了,他说他急着送血,拉了警报了,但是我从这条路上走我根本听不到,我都已经过去了,他才撞了我。”

轿车司机表示:由于当时情况特殊,交警现场划分责任为双方各负一半,各自维修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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