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已有6省发出督促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知了,各大药企要抓紧了!

5月12日,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了关于医药企业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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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内容中显示:请参与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尚未签署并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为信用承诺书》的医药企业,于5月31日前抓紧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为信用承诺书》。自2021年6月1日起,将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9号)要求,对未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为信用承诺书》的医药企业已中标或挂网的医药产品,如有其他企业保障供应或有替代品满足临床需要,将按国家要求做撤网处理。

医疗机构也要督促有产品交易的相关企业及时提交《承诺书》,以免影响药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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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省发布督促通知,125家药企被点名

为了响应国家医保局的号召,加快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各省药采网也是费尽心思的提醒各大药企尽快提交,以免影响后续药品挂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截至医药资讯地方台发文,已有6省药采网发出了督促通知。

5月12日,湖北省药采网发布关于督促有关企业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知,要求企业2021年5月23日前完成《承诺书》的上传工作。

5月11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再次督促医药企业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告,其显示已多次督促有关企业提交,仍有部分未提交,根据有关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于未提交信用承诺书的生产企业,不再接受其新的投标或者挂网申请。

5月11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称2021年1月4日要求平台相关医药企业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截至5月10日仍有许多企业未提交,要求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提交,否则依法停止其挂网。完整未提交名单见文末。

5月10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发布督促医药企业签署并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知,各企业需于2021年5月31日前签署并提交承诺书,2021年6月1日起,停止未上传承诺书企业产品的挂网资格,停止未上传承诺书配送企业的配送资格。

5月10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督促医药企业及时递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企业于2021年5月14日前提交,2021年5月15日起,对未提交《承诺书》的医药企业,省平台将进行企业诚信风险预警。

5月8日,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督促医药企业签订《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知,各大药企需于2021年5月13日前提交承诺书,自2021年5月14日起,对未提交《承诺书》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配送企业,省平台将进行企业诚信风险预警。

评价制度落地,药企以后日子不好过了!

日前,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明确强调投标挂网企业要提交承诺书,这一制度虽然对企业增加了限制,但切实保障医疗机构和群众利益;加强企业的服务意识,线上线下并行,规范市场环境,对于控制药品价格也有显著的效果。

未来这一评价制度将会愈加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各监管部门也会依据公开的裁判文书、行政处罚决定,特别是媒体集中报道的典型案件,及时函询调查涉事企业,要求企业说明情况、补充所需涉案信息,对相关药企进行一系列的后续监管;简单来说,药企频繁违规,严重影响信用评级,会对药品投标、挂网采购等经营行为进行限制甚至撤销资格,所以各大药企以后要握紧“质量规范”过日子了!

来源:医药资讯地方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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