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这样一则比较有意思的关于篮球赛事的讨论。那就是有人说目前排名NBA非常靠后的森林狼队或者是火箭队,他们的实力非常差,与NBA的一些强队或者实力中等的球队,几乎没有对抗能力,这样的一只弱女,他们如果来到CBA与CBA的冠军级别的广东队打三场总决赛谁能够胜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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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非常明确,那就是如果总决赛是三场两胜制,那么总决赛不可能打到第3场,绝对是2:0的结果,决出胜负而胜利的一方显然会是NBA的,所谓的这支弱旅,比如森林狼或者是火箭。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确实实力悬殊是比较大的。

我们只说几点吧,第一广东队实力虽然强,但是做一个简单的对比,他们的外援威姆斯在 CBA赛场上可以说是呼风唤雨,拥有着极强的实力,但是他仍旧是在NBA打不上球的球员。

换句话说,在CBA可以打得顺风顺水的威姆斯,可能连火箭队的替补席上的一些球员都打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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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就拿火箭队举例,我们只说球队里的当家球星沃尔,虽然这个赛季他的表现不能让人满意,但是你必须要考虑到这样的一个大背景球队实力不强,今后再希望渺茫,而且被此前老东家抛弃,心里肯定不爽,斗志不高。

但是如果把这样的全明星级别的球员沃尔放到CBA的总决赛上,需要拿下两场胜利就能够捧起冠军奖杯,沃尔在CBA赛场上可以说是一个巨大的bug,根本就没有人防得了。一场球得到个四五十分绝对是家常便饭,哪怕是在激烈对抗的总决赛。你能指望赵睿或者是徐杰来防守沃尔吗?

并不是说崇洋媚外,也不是说刻意的吹捧NBA有多么厉害,我们必须要客观的认识到实力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