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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X2SX202105030009

行政区域:朔城区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我们于2021年3月24日,向朔城区自然资源局举报反映了朔城区神头镇马跳庄村村支书、村长一肩挑的孙计,不顾一个共产党员和村干部的本职,在工作中滥用职权,依仗职权上的便利,私挖、乱采,变卖河卵石、土方、耕地的违纪违法行为。

朔州市朔城区自然局于2021年4月13日给予了我回复调查报告。在回复中纯属是歪曲事实,编造理由,弄虚作假。朔城区自然资源局回复了主要三点,我认为回复都是不依据现场实际事实,不求实际。

今天我们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申请查处。望有关部门对朔区自然资源局违法伪造事实,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包庇马跳庄村孙计违法乱纪,以权谋私,损害集体与村民利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一案追查到底,进步深入现场查看了解,把为孙计充当保护伞的朔城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追查出来追究问责,给予马跳庄村民一个满意的查处结果。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一)朔城区神头镇政府和马跳庄村委会2010年为了配合朔州市固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马跳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同意朔州市固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从马跳庄村北大峪沟中采挖土和砂石,大峪沟长约300米,平均宽70米,是自然冲沟,不是河道,沟内也没有耕地和林地。

朔州市固废工业园区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从大峪沟内采挖土和砂石2.1万方。采挖时是由马跳庄村及附近村庄养装载机和养车户给采挖和拉运的,朔州市固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施工单位直接支付装载机和拉运车辆的费用,孙计个人没收取过任何费用。

在此期间,也有附近村民在大峪沟采挖过土和砂石,用于农田垫路、垫院等,孙计个人也没收取过任何费用。朔城区自然资源局认定采挖土和砂石后大峪沟的地质结构未发生变化,自然植被遭到了破坏。

反映“马跳庄村村支书、村长一肩挑的孙计私挖、乱采,变卖河卵石、土方”不属实。

反映“取土造成大峪沟自然植被破坏”属实。

(二)朔州市固废工业园区先后征占朔城区神头镇马跳庄村土地3050.42亩,其中村民承包地1357.31亩,村民开垦耕种的集体土地(非承包地)1693.11亩,涉及村民966户。村民承包地每亩补偿3.289万元,非承包地每亩补偿0.3465万元。

到现在朔州市固废工业园区共给付马跳庄村征占地补偿款8681.72万元,剩余补偿等项目入园占地时给付。到目前马跳庄村委会给村民发放占地补偿5090.73万元,仅有被征占了63.44亩、33.61亩非承包地的2户嫌补偿标准低未领取补偿。所有涉及土地的补偿款均是进入马跳庄村集体账户后转出的。

反映的“孙计私自变卖耕地”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朔州市朔城区神头镇人民政府2021年5月6日开始对该沟进行整平,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整平并撒洒草籽。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朔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来源:朔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