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一百三十一)】“不速之客”误闯民宅 热心民警助其“回家”

近日,五星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李某报警称,几天前家中来了一只猫头鹰,母亲便将其放进笼子先养了起来,现在不知该如何处理,请求民警帮忙。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随即到李某家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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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现场后,民警看见被关在笼子里的猫头鹰,向李某了解相关情况。

据了解:几天前,李某母亲在家中清理杂物时,在一闲置木板的空隙中发现了这只猫头鹰,由于看着可怜,便用自家养兔的笼子养了起来,每天投食喂养,今天发现猫头鹰没有进食,打开笼子后猫头鹰也不出来,无奈之下,便向警察报警求助。

得知情况后,民警告知李某,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发现后要第一时间报警,配合民警采取相应措施。

随后,民警将猫头鹰带回至派出所,并联系森林警察大队,查看猫头鹰没有受伤等相关情况后,将其带到了丛林放生,让它回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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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醒:猎捕、杀害、出售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发现被困野生保护动物应立即报警,要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配合民警采取相应措施将其解救并放归自然。

来源:兴文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