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白领陶女士向公司请了病假,表示自己需要休息两个星期左右。公司方面虽然怀疑病情的真实性,但还是准了假,同时提醒陶女士不得以病假的名义旅游。结果发现病假期间,陶女士去了坦桑尼亚,公司当即解除了和陶女士的劳动关系。陶女士认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把公司告上了法院,索赔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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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女士在法庭上辩称,自己的丈夫在坦桑尼亚有认识的医疗机构,她是去非洲看病的,顺便休息和散心,但她没有提出去坦桑尼亚接受治疗的证据。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不支持陶女士的诉讼请求。陶女士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劳动合同不仅约束单位,也约束劳动者,劳动者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用人单位虽然无权指定劳动者去某个特定的医院看病,劳动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去技术更好的机构接受治疗,三线城市的人,也可以去北京的大医院看病,但是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说由主治医师签名的病假证明书,陶女士拿不出这些东西,被开除也不能怪公司。

况且,去非洲看病,这超出了一般大众的认知,非洲能有几个国家有比国内更好的医疗条件呢?不能推定她真的去看病了。

成都的卢女士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她是一家外企的管理人员,收入还挺高的。2019年国庆,她请了两个礼拜病假,获得了公司的同意,公司按照劳动法,向其支付了病假期间的各种工资和补贴。

结果过了一段时间,负责人在浏览朋友圈时,发现卢女士在请病假期间,一直在国外旅游。卢女士以各种景区作为背景自拍,还发了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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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操作在生活中还是很常见的,可放在卢女士身上就变味了,负责人将这些朋友圈保留下来做了公证,成为了“电子证据”,解除了劳动合同,并要求卢女士返还病假期间的补贴。卢女士起诉维权,但未获得支持。对此,有网友评论道,这不光是诚信问题了,还有可能是智商问题,出去玩就不能低调点吗?

病假本身是为了给劳动者基本的人文关怀,一般来说,请事假需要扣工资,请病假会照发工资,或者是按照最低工资的80%来发放薪酬,那些以病假的名义去度假的人,相当于白拿钱去旅游,对公司和其他劳动者都不公平。

虽然现在劳动大环境并不是很好,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但这不代表我们可以不分青红皂白地将所有公司都一棍子打死,还是要就事论事,要是小企业里这种员工太多的话,也难以维系下去。

当然了,也有部分公司做得特别过分,比如说河南郑州的小陈前段时间感冒了,请假去医院打点滴,公司的负责人不仅要求他事后提供医生的签字的说明书,还要他拍一张照片,证明他确实在打点滴。

小陈拍了照片,但事情还没完,对方又要求他证明打点滴的人确实是他自己,而且确实是请假期间去打点滴的,而不是之前打了点滴,拍了照片现在来滥竽充数。小陈无奈,这种事情怎么证明得了呢?都把鼻子脸露出来了,难道还不能说明自己就是自己吗?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公司的做法是得不到支持的,他们若是因为小陈没有证明那些内容,就将他开除的话,小陈是可以索赔的。

劳动者不是无情的机器,有休息的权利,有生病的可能,要求公司给生病的员工关怀并无不可。但进入到公司工作以后,员工也有义务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良好的环境,要靠双方一起来营造,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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