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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称为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院长周建东被举报自上任以来,接受下属排队送礼,不送就将遭到冷落、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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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原职工匿名举报称,该院院长周建东自上任以来,每逢过节,医院大部分中层领导都要给他送礼送红包,否则就将遭到冷落、打压。

护士长每次要送800—1600元不等,科室主任每次要送1200—5000元不等,个别科室主任甚至送10000元。

据了解,举报者表示除了下属送红包,医院供应商、单位想晋升提拔的送得更多,周建东对送礼者是来者不拒。该举报者同时提供了多段收受礼金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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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江西某医院院长接受员工组团行贿?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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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显示,有穿着休闲服装人员拿着红色包装的信封塞向周建东口袋,周建东首先拒绝,不过,最后他还是把信封塞进了口袋。还有两名穿着护士服装的女子轮流向周建东送红色包装的信封,周建东依次收入囊中。拍摄的时间跨度为2016年1月至2018年11月。

举报者还在爆料材料中附上了周建东打牌赌博、在娱乐场所活动的照片,举报周建东的生活作风问题。

根据医院官网信息显示,周建东,1992年毕业于江西医学院临床医学,本科,学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11年9月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饶市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011年9月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饶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委;2007年10月至2012年5月中国农工民主党上饶市委委员;2012年5月任中国农工民主党上饶市委会副主委;自2015年7月起担任广丰区人民医院院长职务至今。

举报者称,医院职工都是敢怒不敢言,因担心打击报复,故暂时选择匿名举报。

广丰区纪委信访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早几天关注到了(举报),我们已经按照流程,送领导报批,把线索分发下去了。”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来源:中国医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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