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近日,#大学生利用肯德基漏洞诈骗20余万元#的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关注。5 月 11 日,江苏 5 名在校大学生因为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判刑,5 人利用肯德基点餐漏洞,6 个月的时间让肯德基品牌所有者公司损失了 20 余万元,主要罪犯被判刑 30 个月,其余 4 人也被判刑处罚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18年,在校大学生徐某利用肯德基App客户端和微信客户端之间数据不同步的漏洞,骗取兑换券或取餐码,售与他人牟利,并将诈骗方法传授给同学,造成肯德基品牌所有者百盛公司损失超20万元。

近日,上海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涉案的徐某等5人因犯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并处罚人民币四千元至一千元不等。

“薅羊毛”违法吗?

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的“薅羊毛”其实并不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薅羊毛”的底线在于,行为的出发点,不能是对他人财产的恶意侵犯或占有,而是公平合理地利用现有规则,让自己的消费活动更活跃、更优惠。

为什么“薅肯德基羊毛”会被判诈骗罪?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5名大学生“薅羊毛”的行为,看似只是违反诚信的不道德行为,但利用系统的数据不同步来实施犯罪,并非系统本身发生的机械故障或者缺陷,其行为存在欺骗性。

因此,法院认定各被告人通过发起虚假交易获取退券退款的行为,体现的是肯德基APP客户端和肯德基微信客户端自助点餐系统这一“机器”背后的“人”基于数据不同步而发生错误认识,并在错误认识的基础上“自愿”进行财产处分,进而造成被害单位的财产损失,故5名大学生“薅羊毛”的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5名大学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虚假交易,进而非法获取财物的“薅羊毛”行为,最终造成肯德基品牌所有者——百盛公司损失超2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除去自己“薅羊毛”,涉事大学生还将“薅羊毛”方法传授给他人,形成一定规模的“团体行动”。因此,该5名大学生被判定为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
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怎样才是合理“薅羊毛”呢?

合理“薅羊毛”和非法“薅羊毛”的行为,核心区别在于消费和信息的真实性。根据商家宣传,按其限定的规则使用自己真实的信息进行真实的交易,用商家的优惠券和积分兑换的礼品不论是转赠还是出售都是没有问题的,属于合理合法省钱行为。但如果使用的是非法获取的他人信息,或是进行刷单,利用商家过失或平台漏洞进行虚假交易并以此牟利,则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诈骗罪,属于非法“薅羊毛”。

大到一个行为,小到一句话,生活中处处都有法律的身影。法律如同软肋,也是铠甲,软肋是自己的,铠甲也是自己给自己的。多知道一点法律知识,关键时刻才能更有效地保护自己和家人。

希望法律科普能够让更多人知法懂法守法,如有法律方面的需求,欢迎您关注“东方常盛法宝”咨询我们,常盛专业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