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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9个能耗为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高耗能项目未落实能耗替代要求。对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的市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新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万吨(含)标准煤以上的高耗能项目应实施能耗替代。

近日,生态环境部对辽宁省一些地方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管控不到位问题予以通报。

生态环境部指出,辽宁省主要存在部分“两高”项目违法建设和节能审查审批监管不到位两大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生态环境部指出,辽宁省各市上报的拟投产达产重点用能项目中有37个项目没有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就擅自开工建设或建成投产。

记者了解到,在国家节能减排要求下,辽宁已出台多项涉及能耗“双控”的文件,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难以落实到监管层面。《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要求,新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万吨(含)标准煤以上的高耗能项目应实施能耗替代,但该项规定落实不到位。2019年,省级节能审查批复的项目中,有9个能耗为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高耗能项目未落实能耗替代要求,设计新增能耗达177万吨标准煤。《辽宁省“十三五”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市政府实行问责,对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的市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但2018年抚顺和本溪等7个城市、2019年丹东和铁岭等4个城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未完成,辽宁省一直未实行问责;2018年营口、盘锦等10个城市能耗总量控制目标未完成,应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2019年辽宁省又先后通过了上述有关城市申报的5个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设计新增能耗142万吨标准煤。

资料显示,辽宁省能源结构偏重,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依赖性较强。2020年,辽宁省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就高达1.62亿吨标准煤,较2018年增长22.7%。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47亿吨标准煤,较2018年上升27%;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比重高达91%,较2018年增加3.1个百分点。而国家发改委发布各地区2019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考核结果公告显示,在10省(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18省(区)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的情况下,辽宁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能耗“双控”工作仍面临较大压力。

对于此次通报,辽宁省政府随后召开专题约谈会议和党组会议。专题约谈会议明确,要全面排查整治违建项目,从严管控审批拟建项目,完善加强能耗排放执法,大力推进经济、能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省政府成能源消费“双控”工作专班,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碳排放强度控制要求,对违建“两高”项目坚决叫停、坚决问责。

强大压力之下,辽宁省未来的能耗“双控”又能否达标?记者注意到,此前颁布的《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强力推进能耗“双控”。坚决实施能耗强度控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严禁违法违规新上高耗能项目。完善能耗“双控”目标引领倒逼机制,重点控制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消费。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节能监察,加大节能标准法规等落实情况监察力度,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电价政策,重点产业应严格实行能耗等量和减量替代。推行用能预算管理,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发展,对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形势严峻、用能空间不足地区的高耗能项目依法实行缓批限批。但这些措施究竟能否有效落实,辽宁在能耗“双控”工作中能否迎头赶上,仍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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