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凌晨,张恒通过社交平台发布长文,宣布自己赢得了儿子和女儿的抚养独立决定权。对此,他的手“激动的在颤抖”,同时也透露法院同时给予郑爽女士少量的抚养时间,他愿意相信郑爽在未来会尽到一个好妈妈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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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的文字很长,里面说了不少类似忏悔、道歉的“场面话”,参考他和郑爽这段时间以来的纠纷不断、互相伤害,已经足以证明两个人都不是心慈手软的人,所以张恒的道歉随便看看就好。这篇长文主要值得解读的有三个重点。

首先,就是张恒开篇就提到的,此前他和郑爽在美国打了孩子抚养权的官司,如今法院给出结论,张恒赢得了儿子和女儿的抚养独立决定权,简单理解就是绝对的抚养权,两个孩子都判给了他,至此,如果郑爽想见两个孩子的话,就需要和张恒沟通“预约”,主导权掌握在张恒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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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有两个孩子,法院会判给父母双方一人抚养一个,这样不至于让其中一方生活压力太大,但自始至终张恒都对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据理力争,最终的结果他达成所愿。那么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判决结果?

张恒的好友在“秦朝Marx”转发了他的这条内容并写道:“看到法院上直接说郑爽不算父母,要求你独立抚养看来是做了很多功课的。”这句话侧面反映出法院在判决过程中对郑爽的表现非常不满意,“不算父母”这种说法算是非常严厉了。不过据熟悉丹佛法律的网友介绍,丹佛没有单独抚养权的说法,只有抚养决定权,法律有硬性规定要求双方都尽抚养义务,最低限度也就是张恒在文字中写的“少量抚养时间”,所谓的抚养独立决定权,则是指的张恒可以决定孩子的任何事情,郑爽则没这个资格。

第二个重点,是张恒在文字中卖惨,他写道:“其实我最大的痛,是您和妈妈为了我的一份感情,把你们的全部赔上。为了我和孩子,你们停下了工作,卖掉了房子。为了我,你们夜不能寐,食不下咽。”众所周知,张恒一直待在美国照顾孩子,没有正式工作、没有收入,而他在这里透露父母卖掉了房子,赔上一切,其实等于说张恒一家已经山穷水尽,没有任何收入了。

那么说这些的目的是什么呢?最大的可能是继续占据舆论高地,彰显自己作为父亲的责任感,这些都将成为后续张恒和郑爽其他官司中的筹码,包括争取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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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重点,是在前阵子无情的揭露郑爽“偷税漏税”之后,到了这一步张恒的态度突然转变了,他对郑爽的态度有所缓和,写的是“愿意相信郑爽女士在未来会尽到一个好妈妈的责任和义务。”

张恒这次的态度缓和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毕竟他肯定需要郑爽支付抚养费,来承担他和两个孩子未来的生活,以及两个孩子的成长教育。而这一点,张恒没有办法靠打官司、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硬性要求郑爽。

说一下两个孩子的抚养费。

首先,郑爽此前表现过想将两个孩子弃养的态度,加上代孕风波曝光后,张恒对郑爽的屡次伤害,连2000万的官司都坚持打到底,郑爽肯定是不想再给张恒一分钱。但自己对孩子有抚养义务,郑爽肯定要支付抚养费,那这个费用标准是多少呢?

前文说过,丹佛的法律没有将孩子判给其中一方的做法,双方都要尽到抚养义务,这样从美国的法律出发,郑爽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非常有限。

通过资料查询可知,美国法院颁布的《统一结婚离婚法》中的规定都非常模糊,他们往往认为这是公民的隐私。另外,郑爽的本人包括她的财产都在中国,美国的法院也很难干涉得到。

那么张恒想索取两个孩子的抚养费,还是要借助中国的法律。

但通过资料查询可知,抚养费的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判决,即便对于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具体数额也在800-2000元之间,就算两个以上子女,也不会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就算对于高收入人群,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每月。郑爽没有固定工作,就算法院认定她为高收入人群,一个孩子每个月最高只要给3000元,两个孩子不会超过6000元,多出的部分,就看她的良心了。而6000元人民币折合美元也就1000美金左右,如果张恒一直和两个孩子生活在美国,无异于杯水车薪。但是他要是回国的话,真的甘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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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这次官司胜利,对于张恒来说不过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和郑爽反目成仇,如今想要从她那拿到高额抚养费,如果你是郑爽,会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