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乐居讯 近日,有网友在佛山互动交流平台咨询:在佛山新房开盘,没有购房资格但先订房 2. 开发商这种行为是否合规,被允许? 1. 这种情况会不会登记到佛山市房产信息网,销售状态更新成“已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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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1、销售房屋给无购房资格者属违规销售行为。2、佛山市房产信息网的管理不属我局职能。

答复内容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相关部门处理,答复如下:

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答复如下:1、销售房屋给无购房资格者属违规销售行为。2、佛山市房产信息网的管理不属我局职能。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如下:

1.根据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购房人在进行房屋买卖前,应了解我市最新的住房限购政策。购房人明知自己没有购房资格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购房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恶意串通规避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情形,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购房人自行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切实履行告知购房人限购政策的义务和相关证件的核验工作。未履行告知义务,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给购房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市民如发现开发企业存在上述违规行为,可提供相关材料、线索向属地区住建部门反映,住建部门将严肃查处;

2.佛山市房产信息网标示的房源状态分为:可售、已预订、签约中、已签约、已备案、回迁、自用、限制房产。购房人通过房屋网签系统进行认购、签约等操作的,房源状态将对应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