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是指在交通管理大队工作的人民警察,它是警察的一个警种,其主要职责是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负责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等。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交通的车辆越来越多,近年来各类交通事故频发,所以,为了保障自己及他人的安全,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理应配合警察执法。然而近日,江苏南通的一位男子,竟开车将一名民警顶撞十余米,并扬言要“弄死”民警,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5月12日上午7时50分,一辆黑色SUV在某小学门前压黄色实线违规掉头,市区交警大队的民警朱某看到后,便示意驾驶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该司机对朱某的话并未理睬,丝毫没有停车的意思,随后朱某追至红绿灯处才将其拦下。

然而该男子在被朱某拦下之后,并没有下车配合调查,而是开车从人行横道处将朱某顶撞了十多米后才停下,过程中车辆还有所加速,导致朱某身上佩戴的执法装备损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网传视频显示,该男子在下车后态度极其嚣张,并对民警朱某进行了辱骂:“我看你脑子有病,你算什么东西啊?”期间朱某多次对其口头警告,但该男子丝毫没有收敛,并扬言:“我弄死你!”

直到涉事司机姚某被带进派出所,他依旧态度蛮横,拒不签字认罚。目前,姚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刑拘。

对此,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于当日发出了警方通报:姚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小学门前压黄实线掉头,正在该路段执勤的民警朱某发现后上前制止未果,朱某在加油站路口拦截检查时,该车顶撞民警十余米,致民警警务通等执法装备损坏,姚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恪守交通法规、心存对法律的敬畏、服从警务人员的执法,这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避免交通伤害,保证自己与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的基础。以直接对抗的方式对待公安机关履行职务的行为是对法律权威、社会规则和公众安全感的极大伤害,如果没有足够的执法权威,警察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就会弱化,最终会导致公共秩序和城市安全失去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