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各界对乡村振兴反响热烈,上上下下都在摩拳擦掌、引弓待发,部分乡村振兴试点,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我们必须看到,乡村振兴是 在农业农村仍然比较薄弱的基础上开展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我国社会一个较长历史时期的主要矛盾,实施乡村振兴需要沉心静气,谋定而后动。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防止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一是防止做毫无用处的文案。

比如做脱离实际的规划、各种方案、计划、展板、宣传牌等,盲目开展各种情况摸底、填报各类表格等等,耗费大量的精力搞纸上谈兵,搞概念炒作,搞改头换面,没有实质性的动作。

二是防止资金“撒胡椒面”。

有限的资金没有用到刀刃上,不能形成聚合力,比如:这个部门一小块,那个部门一小块,各行各业都有一小块;这个村一小笔,那个村一小笔,村村都有一小笔;今年一小笔,明年一小笔,年年都有一小笔等等,造成资金投入强度低,使用效益不高,有投入没产出,办不成大事。

三是防止一哄而起,急躁冒进。

要严防各地跟风一起上、铺摊子、扩规模,每个乡、村、户都盲目推进,粗糙推行,造成浪费,形成烂摊子,最终变成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无效运动。

四是防止政府包办,群众观看。

推进乡村振兴不能所有事情都由政府来包办,让群众感觉到与自身关系不大。要从工作机制设定上着手,注重尊重村民意见建议,带领村民一起干,经常考量是不是真正形成了充分刺激和调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五是防止一竿子插到底。

突出表现为各级政府及部门没有合理的层级分工,都想表现自己的“政治过硬、作风扎实”,制定政策时“一竿子插到底”,纵横两向都越位,最终脱离实际,事与愿违,乱了格局。

六是防止就振兴抓振兴。

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以乡村振兴统揽“三农”工作全局,统揽县域发展全局,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统筹推进,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统筹推进,坚决防止把乡村振兴作为一个孤立、片面的事物,就振兴抓振兴。

七是防止把农民利益排除在外。

乡村振兴最根本的,是让农民生活得更加富裕、更加幸福,各类项目必须与广大农民形成利益联结,成为农民长远利益的依靠和来源。防止乡村建设搞得很兴旺、很红火,但结果却与农民没什么关系;甚至是让农民付出巨大代价,最终走向本末倒置。

八是防止简单搞形象工程。

乡村振兴是全面振兴,是乡村外在和内在、物质和精神、形象和气质的彻底变革,不是做做换换瓦、刷刷墙、挂挂标语、秀秀展牌等表面文章,就可以实现的,必须立足于推动农村发展进步这个根本点去做,必须立足于群众的长远需求去做,必须立足于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去做。

九是防止照抄照搬城市元素。

把钢筋混凝土、地面砖、墙面砖、广场砖、墙画雕塑、高楼大厦等城市元素,照抄照搬进乡村,导致硬质铺装过度,景观建设多余,与乡村气质严重背离,对农村生态和乡村风貌造成严重破坏。

摘自市县领导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