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
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
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召开
全省基础教育重点工作座谈会
2021年9月
全省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
要在学生自愿参与的前提下实现全覆盖
将收取的课后服务费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
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昨天(5月11日)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渭南市教育局发布了
《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针对各县(市、区)公办中小学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做了相关规定
收费对象
课后服务收费对象为全市公办中小学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收费标准
渭南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最高不超过2.8元/课时·生,每天不超过2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5.6元/天·生。其他各县(市、区)最高不超过2.3元/课时·生,每天不超过2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4.6元/天·生。
服务时间
原则上每天不超过两课时。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 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 15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收(退)费方式
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固定周期,不得跨学期预收。退费应按未服务的实际天数据实退还所缴费用。
《通知》指出,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成本补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课后服务主要是指中小学校为学生提供课后延时托管和开展集体活动。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资助工作,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免收课后服务费。 课后服务费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固定周期,不得跨学期预收。退费应按未服务的实际天数据实退还所缴费用。课后服务费专款专用,应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中,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各县(市、区)发改局、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的监管力度,严禁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
这下接送孩子就方便了
对于这样的收费方式大家怎么看?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渭南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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