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应用人脸识别技术主要为了内部分销,界定有争议的客户来源,我们以为数据不外传就没关系,没想到却侵犯了消费者权益。”面对上门检查的温岭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当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辩解道。

这是发生在温岭市房地产领域

人脸识别专项整治行动中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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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回应时下热点诉求,合理规范房产公司经营行为,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房地产领域人脸识别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擅自抓拍、滥用人脸数据等环节进行整治。

近日,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某楼盘业主曾某举报后,对该楼盘售楼处进行检查。现场共查获用于人脸抓拍的摄像头5个,后登录该公司使用的人脸识别系统,共查获涉嫌侵权的人脸识别数据949条该案系温岭首例擅用人脸识别技术导致侵权的案例。

据悉,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私自抓取人脸识别数据主要为了方便“分销”。即各卖房平台、客户经理之间有时对客户来源存在争议,该公司内部为消除争议,于2020年5月份,擅自安装和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用以界定客户来源。该系统主要由人脸识别摄像头、人脸一体机、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组成。目前,该局已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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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

首例人脸识别案件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房地产开发商在提供购房引导服务时必须守好消费者权益红线,不能私自抓拍人脸识别数据,侵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在选房、购房时,也应当提高隐私保护意识,对售楼处、休息室等场所多加留意,如有发现该公司安装了可疑摄像头,可直接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温岭市场监管

审核:台州市场监管

台州市场监管

“亮剑2021-巨浪”专项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