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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卡”行动开展以来,莒南警方依托凌厉攻势,深挖线索与扩线侦查同步发力,以果断的力度和决心强力打击涉“两卡”犯罪,集中优势警力全力打好“断卡”行动破案攻坚收官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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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刑侦大队在网安大队、反诈中心及相关业务大队配合下,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王某学(男,25岁,板泉镇人)、徐某国(男,34岁,筵宾镇人)、杜某涛(男,21岁,十字路街道人)。经查,自2020年12月份以来,为牟取私利,王某学在临沂市兰山区用个人身份信息办理多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被犯罪分子用于电信诈骗活动,涉案金额达270余万元。2020年底,为牟取非法利益,徐某国伙同杜某涛分别办理银行卡4张、2张,卖给上家获利1万余元,后该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

莒南警方在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吉(男,19岁,十字路街道人)、刘某铄(男,21岁,筵宾镇人)、李某蔚(男,25岁,团林镇人)、张某诚(男,20岁,十字路街道人)、李某刚(男,20岁,洙边镇人)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自己办理银行卡后出售他人从中获利。莒南警方缜密侦查,连续奋战,一举将上述五人成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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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旬,莒南警方赴湖南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朱某婷(女,19岁)、徐某云(男,20岁,以上二人均为湖南省邵阳市人)。今年1月份以来,朱某婷、徐某云伙同唐某彬(已逮捕)等人,在明知罗某(另案处理)等从事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办理、提供自己的多张银行卡帮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从中获利,涉案价值100余万元。现朱某婷、徐某云已被刑事拘留。

刑侦大队赴日照抓获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王某尧(男,19岁,莒南县人,某高校在校学生)。2020年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尧明知他人利用手机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自己办理或联系熟人办理后收购,然后出售他人从中获利,累计售卖手机卡6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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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刑侦大队抓获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蒋某雨(男,25岁,板泉镇人)。2020年11月份以来,蒋某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自己办理三套银行卡、手机卡及U盾出售他人从中获利。后经查明,有2张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涉案金额达150余万元。

刑侦大队与网安大队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断卡”行动,在“两卡”涉诈案件破案攻坚会战中深挖王某凯等人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案线索。经过深入分析研判,发现王某凯等人的上线诈骗人员在青岛市有活动轨迹。办案民警火速赶赴青岛,在青岛警方的配合下进行摸排、比对,将诈骗犯罪嫌疑人王某、楚某江、楚某进三人抓获。4月7日,刑侦大队在黑龙江警方配合下,将潜逃的犯罪嫌疑人裴某超(男,30岁,黑龙江省宝清县人)一举抓获,这标志着以王某为首的特大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被莒南警方成功打掉。经查,2020年12月18日,该团伙在青岛一宾馆内以网上办理贷款的方式共同对中国境内22名受害人实施电信诈骗行为,骗取受害人63万余元。目前,该团伙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