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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欧盟“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的一个重要部分,是从环境可持续性的观点研究金融化与可持续性的关系,其关注的焦点是现有能源体系的不可持续性、向低碳经济快速过渡的必要性和建成环境的金融化等主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该项目的一些研究成果:(1)几个至关重要的方法论问题;(2)对基于流行碳燃料用法的现有能源体系不可持续性的分析,重点关注向低碳经济快速过渡的紧迫性;(3)对金融工具为推动和促进向低碳经济过渡所能发挥的作用的分析,以及就不断增长的能源衍生产品交易对可持续性的意义进行调研的结果;(4)关于如何让物质和能源社会生态流动的“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摆脱金钱的研究的结论;(5)对建成环境的金融化与城市可持续性之间的关系的研究;(6)探讨金融化的经济中不断增多的影响环境政策的问题,以及从前述分析中得出的主要政策启示。

作者简介:刘悦,世界史博士、政治经济学博士后,现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国际合作部主任、研究员,长期关注城镇化、世界能源和发展可持续性等问题的研究。

Email: liuyue@ccud.org.cn

来源:《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21年第1期P95—P120

责任编辑:梁光严 张南茜

前 言

欧盟“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FESSUD)项目是近年来国外开展的最大规模金融化研究项目,形成了两百多份研究报告,在欧洲和世界上产生了广泛影响。该项目的“工作单元7”主要从环境可持续性的观点,就金融化与可持续性的关系、金融如何更好地为环境保护服务开展了多项研究。以“金融、环境和可持续性”为工作重点,该工作单元的关注焦点是现有能源体系的不可持续性、向低碳经济快速过渡的必要性和建成环境(built environment)的金融化等主题。

项目设计者认为,将金融与发展的其他经济方面分开,将环境可持续性与可持续性的其他维度割裂,是无法做到的,而且可能会给人们以误导。因此,在“工作单元7”提交的研究成果当中,金融与环境可持续性扮演主要角色,但又没有对广大的经济和可持续性的其他维度视而不见。

本文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对从该项目有关金融化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中出现的方法论问题和实质问题作了总结:(1)分析了该项目探讨的几个至关重要的方法论问题;(2)介绍了该项目对基于流行碳燃料用法的现有能源体系不可持续性的分析,重点关注向低碳经济快速过渡的紧迫性;(3)归纳了该项目对金融工具为推动和促进向低碳经济过渡所能发挥的作用的分析,以及就不断增长的能源衍生产品交易对可持续性的意义进行调研的结果;(4)介绍了该项目有关让物质和能源社会生态流动的“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摆脱金钱的探讨的结论;(5)简要总结了该项目对建成环境的金融化与城市可持续性之间的关系的研究;(6)探讨金融化的经济中不断增多的影响环境政策的问题,并介绍该项目从前述分析中得出的主要政策启示。

方法论问题

在“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相关研究当中,学者们提倡不同学科之间的对话,这种对话主要是通过该项目各项研究坚持多种多样但大致形成汇合的方法论取向而实现的。给“金融化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性”相关的研究工作带来启发的以下具有关键意义的方法论原则,是应当提及并且可供人们讨论的:对不均衡动态给予特别的关注;长期轨迹;结构性变化;时间的不可逆性;极端的不确定性(radical uncertainty);以及生物圈与其中的人类活动的共同演化。

这里要强调的第一个方法论原则,是摆脱均衡论主张和轨迹的束缚。众所周知,西方标准的宏观经济学研究方法集中关注的是市场出清均衡论主张(market-clearing equilibrium positions)。这种研究方法将人们的注意力从下述所有可能会危及可持续性的问题转移开:经济和金融波动、失业、通胀、滞涨、金融泡沫、危机、大危机。根据这种观点,对原本平稳的市场过程表面上的扰乱必定是外生性的,并不影响市场过程实际上的可持续性。然而,一个系统的可持续性关键是取决于内生性的不均衡过程的预期影响,这种过程会触发与可持续性均衡轨迹的累积性背离。因此,也许只有通过那些描述经济活动与生物圈之间共同演化性相互作用的系统复杂动态,才能对全球层面上发展的可持续性作出评估(参见Clark and Hermele 2014; Vercelli 2014d)。

要强调的第二个方法论原则是,任何对发展可持续性的论证,都必须将时间视野框定为一个长时期。这是必要的,因为可持续发展概念指的是发展过程的长期性特征,如代际分配公平、社会资本和自然资本的数量和质量、生物圈基本均衡的保存等。相反,金融化过程已经逐步将经济决策的关注焦点转移到短时期。在很多实际操作者和观察者看来,资产越来越强的流动性和移动性,说明了将大多数经济决策等同于最优资产组合的典范选择、专门考虑每一种资产的短期盈利这种做法的合理性。计算机化高频交易在金融当中越来越重要,进一步增强了决策者和研究者前所未有的短期取向。标准经济学的很大一部分当中体现出的这种短期取向,对将其运用于“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所研究的可持续性议题而言构成了严重的问题。不幸的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当中(少量而劣质的)研究长时期的部分,例如长期增长理论,并不适用于可持续性问题,因为结构性的变化通常遭到忽视,或者说其重要性被大大降低。标准的经济学方法将可持续增长视为只不过是“稳态增长”(steady state growth),忽视大多数环境和社会制约因素。相反,“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的研究则采用一种适合于对可持续性作深度长期性分析的结构性方法。按照这种观点,可持续性并非像在标准增长理论中那样是某个给定的结构中的一种稳态,而是可持续性的结构性变化,即遵从《布伦特兰报告》所强调的代际公平等可持续性前提条件或保存自然资本作为可持续性的前提条件之一的共同演化过程。这个共同演化的概念框架,起到在经济学、金融学与自然科学之间架起强大方法论桥梁的作用,因为自然科学通常是从一种进化论的观点研究生物圈的(Kallis and Norgaard 2010; Weisz and Clark 2011; Clark and Clark 2012; Clark 2013)。

对金融化与可持续性之间的关系进行全面研究,还必须考虑经济活动对生物圈的影响的极端不确定性和不可逆性,而最终以一般均衡理论为依据的西方主流宏观经济学标准模型却假定时间的完全可逆性。只要政策制定者发现一个错误,即便是一个损害发展可持续性的巨大错误,也可以很容易快速地进行补救,其所造成后果也可以没有任何成本地消除,从这种意义上说,关于时间完全可逆的假定意味着当前的错误与长期的可持续性无关。不幸的是,真实世界的情况并非如此。环境恶化是无法消除的(正如丧失生物多样性的情况那样),或者说是要以很高的代价(如气候变化的情况那样)、经过相当长甚至灾难性的延迟之后才能消除。不可逆性的问题,甚至由于以下事实而变得更加显著:人类活动给生物圈带来的后果,是受制于通过标准概率论方法无法考虑到的极端不确定性的,也无法通过标准的商业保险原则来保险。决策理论的标准结果是:在不可逆性和极端不确定性之下,种种选择的保存,最终将与其本身就有着重大价值的自然资本的保存有关。这表明,政策应当以某种加强版的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为依据(参见Vercelli 1998; 2014a)。

在分析这些实质性主题时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的另一个概念,是引起分裂的稀缺(divisive scarcity)概念。标准经济学中的稀缺并不是一个客观的概念,因为它取决于经济行为主体的趣味和资源的短期可利用性。资源的短期可利用性又取决于价格体系,可能很容易因需求和供给的相互作用而改变。从这种观点看,稀缺大体上是内生性的,尽管人们承认自然制约因素可能会影响短期的经济稀缺。自然资源的稀缺被认为是相对于人们对它们的需求而言的,而至关重要的是无论是需求还是供给都取决于价格体系。根据这种观点,某种自然资源与对其的需求相比较而言供给不足,将引起其价格的上升,而且这将从人们转向替代品的需求当中反映出来。在石油的例子当中,需求将向价格与石油价格严格相关的煤和天然气倾斜,并最终向价格与化石燃料价格不太相关的可再生能源来源倾斜。此外,较高的石油价格,将鼓励一系列分散化的行动——新的勘探,通过新的昂贵技术增加产量,旨在提高能源效率的技术进步,等等,这些行动将对增加石油供给和(或)降低其价格产生作用。

人们相信,所有这些行动一般都将成功迅速恢复供需均衡,并且根据市场的基本原理沿着平稳的长期轨迹稳定价格。根据这种观点,自然资源的稀缺并不令人担心,除非它像20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冲击那样是出于短期目的的政策诱导的结果。相反,根据自然科学家的观点,通过价格体系获得的供给弹性,只有在短期之内才能获得成功,但某些至关重要的自然约束是不能经常改变或永久消除的。例如,可以从地球获取的化石燃料的数量是给定的。毫无疑问,技术进步也许可以增加能够以可接受的成本获取的化石燃料的数量,但自然约束可能只会向前移动到某个有限的程度。

这两种稀缺概念之间的冲突,在石油峰值这个问题上特别明显。大多数主流经济学家否认至少是不远的将来会存在世界石油市场的峰值。拥有自然科学背景的专家则不同意对廉价常规石油生产达到峰值年份的估算,但同意我们距离这个年份并不遥远的预测。美国能源部任命的委员会在其最终报告[通称《赫希报告》(Hirsch Report)]中发现,大多数估算都就世界石油生产的某个峰值的大致时间达成一致意见(Hirsch et al. 2005)。不管怎样,考虑到石油生产时间表的很大不确定性及其对经济影响的代价高昂、需要耗费时间应对的不可逆性,人们就石油市场峰值距离并不太遥远的可能假设作出决定是合理的。过早的气候变暖缓解努力可能是代价高昂的,但迟到的缓解将具有大得多的破坏性。因此,《赫希报告》认为,根据标准的风险管理原则,立即开始采取严肃认真和系统的气候变暖缓解政策,是合理的。这种论点的概括,在涉及气候变化政策的《斯特恩报告》(Stern Review)当中也可以看到(Stern 2006)。至于更多使用化石燃料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其不确定性则要严重得多,不可逆转性也激烈得多。因此,我们必须以很大的决心立即行动,在本世纪结束之前尝试避免灾难性的影响。

能源体系与向低碳经济的过渡

自从工业革命以来,金融化进程已经逐步扩张到人类生活的很多领域,包括扩张到劳动、货币和土地等到当时为止(至少部分地)被保持处在市场逻辑之外的领域,波拉尼(Polanyi 1944)特别强调过这一点。随后,市场的逻辑逐步将其影响范围从农产品和制造产品扩展到土地、建成环境和一般意义上的生物圈。金融化的长期进程,已经让自然本身从一种目的蜕变为仅仅是一种工具。

很久以前,金融化进程就攻占了能源生产、分配和消费(以下称为“能源体系”)这种至关重要的活动。20世纪70年代末新自由主义引发的“第二次金融化”,通过将能源资源也变成系统性金融投机的对象,强化了能源与金融之间的联系。如今,能源体系是自然(环境)与金融之间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领域。这一点,在最近的2008年金融危机和随后的大衰退当中已经清晰可见。次贷危机正是以下两个方面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触发的:一方面,住房泡沫增加了经济单元的金融脆弱性;另一方面,由于环境资源的稀缺,油价飙升很快反映到粮食价格当中(参见Vercelli 2014b; 2016)。各国央行通过提高折现率(discount rate),对油价和食品价格突然上涨触发的成本通胀作出反应。这种政策举动,将包括与按揭利率相关的利率在内的整个利率结构提高到某种程度。随之而来的按揭拖欠和丧失抵押品赎回权比率的升高,决定了房屋供给的飙升和随后以住房和按揭为基础的证券的价格陡然下降,开始将金融危机传播到其他经济部门和其他国家,最终导致了后来人们所说的大衰退(Great Recession)。

特别是,这场危机对人们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产生了影响:“从积极的方面来看,这场危机引起了有关‘绿色增长’的理论争论和政策争论,‘绿色增长’的一个要素是2009年第一次实施的绿色激励(green stimulus)思想。从消极的方面看……主要是由于公众关注和政治意愿的改变,气候行动承受了严重打击。部分原因是由于转向煤炭,失去的政治时机并没有因经济活动减少导致的温室气体下降而得到弥补。尽管危机通常也是机遇,并且可能是具有根本意义的社会技术过渡的一种征候,但与过去的过渡不同,向可持续能源体系的过渡必定是一种主要由政策推动的过渡。与过去的过渡不同,可以利用的时间框架要短得多。鉴于政策引导在这次过渡中的核心地位,与‘大衰退’相联系的最大破坏似乎来自政府关注重点的改变”(Papandreou 2015)。

此外,2011年3月发生的福岛事故,对于迈向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的趋同进程产生了重大影响:“福岛事故使得现有基于化石来源的能源体系的缺点显而易见,并使这种缺点更加恶化。尤其是,它显著降低了核能目前和预期对全球能源供应的贡献,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加剧一种(根据很多专家的说法)以能源结构性过度需求为特征的趋势。这种影响可能在较长时期里延续,因为缺乏重大技术突破,而不远的将来似乎又不可能出现一次新的像21世纪头十年后期开始的那种‘核复兴’。不管怎样,核反应堆安全标准必要的升级,其对发电规模贡献的降低,已经成为并且在可预见的将来仍将继续成为成本型通货膨胀(cost inflation)的一个显著因素,而这种通胀与经济持续衰退相互作用,会使人们难以持续摆脱通胀”(Vercelli 2014f)。

更具体地说,必须承认,这次事故暴露了福岛核电站设计中的一系列失败(未能经受住类似2011年3月发生的那种地震和随后的海啸)。此外,事故还揭示了这场危机管理的短视(用海水冷却反应堆的决策延迟)、糟糕的监管(也是由于监管捕获),以及政策当局迟到和矛盾的反应。据认为,所有这些缺点的一个共同根源,也许可以“在核能发电流程本质上固有的不稳定性当中找到,因为支撑这种能源生产的核链式反应具有至关重要的动态性。该流程的结构不稳定性,意味着存在只能通过预防措施部分缓解的重大风险。这使人们对核能作为廉价、清洁和安全、能够对缓解全球变暖作出贡献的能源来源的可行性产生了严重怀疑。不管怎样,由于福岛事故之后将不得不采取新的安全措施,核能的成本都将明显升高。只有某种重大但当前无法预期的技术突破,才能在未来20年左右出现重新启动核能的前景”(Vercelli 2014c, 2014f)。

不管金融危机和福岛核事故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从当前能源体系向某种低碳经济的过渡,都将在至关重要的方面依赖于与宏观经济波动密切相关的能源价格演变:“如果采取一种长期的观点,那么关键的信息是:能源价格已经显示出稳步下降的趋势,不过2005年之后的价格升高可能将迎来一个较高价格的新时代。油价在能源市场中具有核心作用……从1970年初第一次重大石油冲击开始,油价就一直与宏观经济衰退有着密切的联系”(Ruzzenenti and Papandreou 2015)。

从油价的历史中也许可以学到一些有用的教训:“(1)在低能源价格或低石油价格的情况下,要获得人们支持向低碳过渡就更困难了;(2)化石燃料高价格,可以使气候政策更容易执行,但没有强有力的气候政策到位,高价对于向低碳过渡可能不是非常有用,因为高油价同样可能引导人们进行新的油田勘探和技术开发;(3)关于未来化石燃料的可能轨迹,仍存在争论,尽管‘众人的’意见是,预期将有一个较高的高原期;(4)模拟化石燃料价格变动,仍是一项令人望而生畏的挑战,但却是形成有效的气候政策并理解碳价格(和其他气候缓解政策)与化石燃料价格相互影响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最终,我们需要更好地了解政策和系统性变化如何影响能源服务价格而不是如何影响能源价格。当与低碳相联系的能源服务变得比与高碳相联系的能源服务更便宜或更有吸引力时,我们就将形成一条通向低碳经济的道路”(Papandreou 2014a; 2014b)。

向低碳过渡与金融工具的作用

“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考察的一个具体政策问题,集中关注的是金融怎样才可以为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服务,尤其是关注新的金融工具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以何种方式更好地支持向低碳经济过渡。这种研究工作依据的是这样的前提:金融的影响具有内在的模糊性,在很大程度上要依情况而定,而且对于任何形式的金融,都不能很容易地将其跟与对其加以利用和进行的治理一起变化的背景和条件分开。金融和金融化以及相关的治理方式,当然可能会选择向不可持续性的活动提供资金,并且不投资于可持续性的活动。在支撑金融系统不可持续性的因果因素和过程当中,有些是系统性的和结构性的。在不希望对这些因素的关键重要性有任何贬低的情况下,该项目的研究试图集中关注可能的解决方案。尤其是,有一种研究思路,探索了一些新金融方式和治理方式可以更好地支持可持续性的方式,特别是通过强化和加速向低碳过渡的方式(参见Gouldson 2014)。

这种研究思路从评估挑战的尺度和评估气候融资缺口(climate finance gap)的规模入手。所谓“气候融资缺口”,是指近年已经实际作出的低碳投资水平与避免危险气候变化所需的低碳投资水平与之间的差距。人们承认有采取气候行动的急迫全球经济理由(Stern 2007)。然而,人们也认识到,有效的应对仍需要巨大的投资,采取针对气候变化行动的一般性、长期性和全社会的理由,并不总是转化为具体的、短期的和私人的投资理由,而且公共资金的可利用性在紧缩的背景下也经常受到制约。这些因素,已经导致低碳发展的融资水平远远低于很多估算认为必要的水平。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 2014)认为,2009—2012年这段时期,全球对气候缓解和适应(climate mitigation and adaptation)的投资在每年3430亿—3850亿美元之间,布什纳(Buchner 2013)则指出全球气候金融(global climate finance)流动已经处在3590亿美元的高原期。这两种估算都大致相当于全球 GDP的0.5%,约为麦肯锡(McKinsey 2010)、基伊埃集团(GEA 2012)、世界经济论坛(WEF 2013)、麦克库鲁姆等人(McCollum et al. 2013)和国际能源机构(IEA 2013a)估算所需投资的上端的三分之一,以及《斯特恩报告》(Stern 2007)确定所需投资的上端的四分之一。

“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的相关研究承认气候融资缺口的规模和重要性,同时强调对气候缓解和适应的投资不足作出有效应对的必要性非常急迫。随着岁月的流逝,人们正在作出种种决定,在未来的年月里将世界锁定在高碳的发展路径之上,与此同时,那些将持久存在的排放仍继续在大气中积累,人们作出将有助于避免危险气候变化的投资的机会已经减少。确实,国际能源机构(IEA 2013a, p.3)报告称,“随着时间年复一年地流逝,将变暖限制在2°C之内的目标正在变得更加困难,代价更高了”。为了避免气候变化达到危险的水平,我们必须将排放到大气的温室气体限制为不超过450ppm(ppm表示百万分之一体积单位),这一水平与有希望避免危险气候变化相关(IPCC 2014)。国际能源机构(IEA 2013a, p.3)发现,“2035年前的二氧化碳排放许可的几乎五分之四已经被现有发电厂、工厂和建筑等锁定。如果2017年之前不采取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行动,所有二氧化碳排放许可将被到那个时候的现有能源基础设施所锁定。”

鉴于气候融资缺口的规模和针对气候变化采取紧急行动的必要性,因此重要的是要确定和评估具有降低成本和增大低碳投资影响潜力的创新性融资安排的潜在贡献。一个有趣的案例研究,是周转基金(revolving funds)的潜在贡献,这种资金是从能源效率投资和其他形式的低碳发展投资当中节省下来的,用于减少对新融资的需要或增加可利用金融的影响。

尽管周转基金是由国际能源机构和欧盟委员会等机构提出的,但从未有过对这种资金的潜在贡献的正规学术评估。这种缺乏学术分析的情况是不常见的——确实,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 2014)注意到,探讨气候变化的关于投资和金融的科研文献仍很有限,存在着大量知识空白。为了使这种讨论较不抽象和更具实际操作性,“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的设计者集中关注这种周转基金可以在提高建筑物能效方面发挥的作用。从全球来看,所有能源的三分之一以上和电力的一半是建筑物消耗的,所以建筑物约占到全球碳排放的三分之一(IEA 2013b)。因此,建筑物的能源使用至关重要,很多报告强调存在着具有成本效益的提高建筑物能效的机会(IPCC 2014)。然而,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指出,很多有着潜在吸引力的能效投资并不符合企业、投资人和个人的短期财务回报标准。结果,国际能源机构(IEA 2013b)预测,如果没有协调一致的政策推动,到2035年之前,经济上可行的提高建筑物能效的潜力当中,有三分之二将仍然得不到利用。

造成这种惰性的原因,与存在着强大的变革障碍有关。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 2014)列举了以下明显的障碍:不完善信息、分割激励(split incentives)、缺乏意识、交易成本、利用金融不充分、行业碎片化、需要新的交付机制和缺乏可赚钱的能效项目管道等。国际能源机构(IEA 2013a)特别关注金融障碍,强调预付成本、风险水平、利率问题、折扣率、能效项目传统融资机制不足等的重要性。因此,如果要利用建筑物的能效机会,需要有新形式的政策支持、新的机构制度安排、新形式的金融和新的商业模式(DECC 2012a; GEA 2012; IEA 2013a; IPCC 2014)。

这场挑战的规模十分巨大——国际能源机构(IEA 2013b)估计,在未来40年,将需要31万亿美元来提高建筑物的能效,以此速度,世界才有可能将气候变化限制在温度升高2°C的范围之内。国际能源机构(IEA 2013a)指出,“人们普遍承认,动员巨额投资用于提高能效,是至关重要的”,但该机构也认为,“提供有利的融资机制,可能需要公共资金,在公共财政更吃紧的情况下这些公共资金较难以论证其合理性”,因此,对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都进行融资动员至关重要。2008年,该机构认为,这方面的一个办法,是为建筑物翻新整修建立周转基金。

这些问题在欧洲特别重要。欧盟委员会曾确立2020年前减少能源消费20%的目标,与企业有关的绩效评估,通常的预测都将包含对能源使用背景趋势和能效的评估(EU 2012)。欧盟委员会还认为,实现这一目标,每年需要1000亿欧元,它还通过欧洲结构和创新基金(European Structural and Innovation Funds)另外为支持向低碳经济过渡提供270亿欧元,并为欧洲能效基金(European Energy Efficiency Fund)提供2.65亿欧元。最近,欧洲还建立了能效金融机构集团(Energy Efficiency Financial Institutions Group),寻找克服障碍和升级投资规模的新方式,以支持寻找能效投资创新特别是建筑部门创新的新途径(EEFIG 2015)。在每个这样的领域,都有着不仅提供更多提高能效、向低碳过渡的资金的需要,也有着明显增进人们对这些资金如何最有效地部署和使用的知识的需要。

欧洲建筑部门是更大规模提高能效行动的一个核心部分。2007年,建筑物能源使用占欧洲总最终能源需求的34%,住宅行业占23%,商业部门占11%(GEA 2012)。欧盟委员会(EC 2011, p.8)指出,“在欧洲,首先和至关重要的是,建成环境提供了通过提高建筑物能效减少排放的低成本和短期机会……该领域的排放量到2050年将减少约90%。”它还指出,建筑行业提供了能源部门本身之外第二大未利用和具有成本效益的节能潜力。像很多其他机构和政策制定机构一样,欧盟委员会认识到金融和投资对实现向更高能效建筑过渡的重要性,而且认识到金融激励结构需要有明显的改进,“需要有创新性的计划,以消除信息障碍,减少交易成本并动员投资资本”,而且还需要明智的、能够撵动私营部门投资的融资方案(EC 2013, p.16)。确实,欧盟指出,“通过循环资金、优惠利率、保证方案、风险分担融资和混合融资机制等创新性金融工具,公共金融可以动员、驾驭所需要的私营金融”(EC 2013, p.11)。

从上述更广大的背景来看,“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的研究工作探索了创立周转基金的理由,这种资金可以用来提高英国住宅部门(domestic sector)能效和低碳建筑的投资绩效。在开发出一个旨在说明周转基金如何运行的模型的基础上,该项目就这种资金对英国大规模能效项目融资可能产生的影响作了考察。这项研究第一阶段的成果发表在古德森等人(Gouldson et al. 2015)的文章当中。

该模型的应用,利用了有关住宅部门翻新的成本和收益的实际数据,这些数据是从一次有关住宅部门翻新活动的实际影响的大规模事后评估得出的(参见Webber et al. 2015)。结果显示,如果英国的存量住房都充分采取各种能效和低碳措施,所需总资金为337亿英镑。显然,这是一笔很大的投资,但关键是这一结果表明,虽然这笔总资金中有248亿英镑必须使用新的资本,但89亿英镑可以来自投资收回后再投资的循环投资。因此,在这种资金的使用期内,循环投资可以占到总投资需要的26.4%。

在积极追求实行紧缩议程的新自由主义政策背景下,在这样一种资金中利用大规模公共部门投资的前景似乎越来越遥不可及。然而,我们的研究结果也显示,一项有雄心的住宅翻新计划是基本上可自己为自己付费的,尽管需要有很大的预付投资需求和一段时间的延展期。这一研究发现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表明气候变化的雄心行动以及向低碳转型的很高水平的投资,并不需要由国家提供资金。因此,即便是在紧缩的背景下,雄心行动也是可能的。然而,人们也承认,国家可能需要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尤其通过减少向低碳过渡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在探讨政府在显著增加向低碳过渡投资方面可以发挥的不同作用的同时,“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的研究也考察了不同形式的私营部门和民间行动的优点。特别是,该项目研究考察了私营的、新自由主义的、民间的(civic)、以社区为基础的向低碳过渡融资方式和治理方式的支持和反对意见。这些研究对周转基金概念的不同应用、特点和结果进行了比较性评估。在一个案例中,研究者评估了一项私人利润驱动的方案的结果,该方案随时可以获得融资,但只投资于商业上有吸引力的低碳措施。在另一个例子中,又考察了一个民间的非营利性方案的结果,该方案可利用的资本有限,但投资于所有可行的低碳措施。这方面的研究还考察了一个以公共的方式提供资金的方案的结果,该方案也是投资于所有对社会有益的低碳选项。这个实证案例,也与英国住宅存量建筑的翻新和能效升级有关。

这些研究的结果显示,公共的或民间的(civic)方案可以产生比私营的方案更大得多的影响。具体来说,研究发现,公共的或民间的方法比私营方案产生大约4.7倍的投资,2.3倍的碳节约。至关重要的是,如果先采取私人的利润驱动的方案来利用所有具有成本效益的机会,那么更多私人甚至公共或民间的方案进入投资于成本效益较差的、最初私营方案未利用的措施的可能性很低。这是因为,以较高成本效益的选项投资的回报,将使得对较低成本效益的选项的投资进行交叉补贴的时机消失。因此,私人的赢利驱动的方案最先出现,可以视为某种形式的“资产剥夺”,将使得长期性向低碳过渡或更深度的除碳(decarburisation)更难实现。

这些研究还认为,私人方案可能会产生一系列负面的社会和行为外溢,使得将来在气候变化和其他议题上开展集体性行动的可能性变小,而民间的方案则可以产生正面的外溢,产生相反的作用,提高社会资本的水平。因此,“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呼吁给予民间方案以更多的支持,这种方案或许采取的是互助所有制的、以社区为基础的投资基金的形式,而且该项目强调未来政策制定者有机会在公共—民间(public-civic)伙伴关系的发展方面作出更多努力,正如最近几十年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方面作出的部署一样。

总之,周转基金(将从低碳投资当中节省的一部分加以掌握,并进行再投资)等创新性的融资安排,可以使低碳投资有可能达到明显更高的水平。确实,“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研究表明,一项广泛的住宅部门翻新方案,本质上是可以通过使用周转基金做到不增加成本费用,尽管明显也是需要预付投资的,但预付投资将只需支付节能回报产生所需的时间延展期。该项目的研究也说明,这样一种方案的预付投资成本(up-front investment costs)可以通过建立某种周转基金来明显降低。这样一种翻新方案,还可以通过应对燃料缺乏、增进能源安全和减少碳排放,产生更广泛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利益。

能源衍生产品合约的日益传播:对可持续性和监管的意义

与支持向低碳经济过渡的金融新工具一起,在一项研究成果(Gabbi 2016)中,“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探讨了能源金融衍生产品合约对可持续性的影响及其交易方式。这项批评性分析是着眼于行为主体(一方是生产者、商人、加工者、终端用户,另一方是货币管理者和金融交易商)进行的。而且,这种研究集中关注的是当前监管原则的缺点,并且从价格波动关联方面观察能源商品化和金融化的影响。在所产生的另一项研究成果(Gabbi 2015)中,提出了一个旨在稳定市场的再监管框架(re-regulatory framework)。

这项分析的出发点,是关于能源资源的大宗商品化(被视为金融化的组成部分)极大地影响了能源市场这一观察结果。大宗商品市场对各国和各国人民都有着巨大的经济影响。天气或自然灾难造成的不常见破坏不仅可能增加价格波动的脉动,而且可能造成地区性的粮食短缺。人们越来越多地利用能源资源的金融合约尤其是衍生产品合约,也有着同样的后果。

最近,出现了一个流派的文献,对大宗商品价格与衍生产品之间的共同变动情况进行评估。戈什、海恩兹和波林(Ghosh, Heintz and Pollin 2011)证明,期货合约的利用对现货商品价格有着很大的影响。他们总结说,监管者应当设计一系列规则,“以落实和执行能有效抑制粮食大宗商品市场过度投机交易的政策”。

普拉丹南加(Pradhananga 2015)说明,随着商品期货市场金融化的推进和更多交易商进入期货市场,市场流动性增加了。流动性增长,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商品指数投资的增加,这意味着不相关商品的期货合约和询价交易(OTC)合约被视为某种组合资产。不同商品市场之间流动性的这种增长,导致商品价格的同步化变动和正向关联。因此,普拉丹南加提供了强有力的实证证据,说明商品市场的金融化导致了最近(不相关的)商品价格同步化移动情况的增多。

另一个要强调的重要因素,是从事商品(和能源)衍生产品交易的行为主体(agents)的微观结构。在2008年危机之后,生产商、商人、加工商和用户在美国交易所的期货头寸都是净空仓。这与他们为自己储存的商品抢到一个结构上多头头寸的目的是一致的。另一方面,大多数指数基金都是只有在基础商品价格上升的时候其价值才上涨的“多头”(long only)基金。这种工具的投资者预期商品价格会上升;如果指数中的基础商品的价值下降,就会亏损。很多指数风格的投资经理并不按日交易某个指数的单个组成部分;相反,他们购买和持有这些投资数月或数年,并展期滚动合约,避免实物交割。

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随着对原材料需求的下降,市场经历了一次原油与其他商品关联度的急剧上升。在世界经济放缓之前和之后,商品价格之间的关联度都出现了明显的上升。

能源金融衍生产品并不遵循与适用与普通型衍生产品合约的定价假设同样的定价假设,按照有效市场假说,这种定价并不是套利机会。现实世界中,人们体验了很多违背合理预期的因素,如:资产到期日与对冲到期日的不匹配——资产的长到期与对冲的短到期;粒度(granularity)的不匹配——资产的细(每日、每小时)粒度与对冲的粗粒度;基础商品中的不匹配,“肮脏的”对冲(“dirty” hedges);违背常态假设现象;肥尾效应(fat tails)。而且,存在着很多流动性制约,例如,价格和执行时间可能取决于数量,由于流动性制约,分布情况因存在偏向而难以校准。因此,不同的对冲策略可能产生不同的期权价值。最重要的问题似乎是波动性不可预测,它似乎受到能源金融合约传播的影响。与金融产品的现金流不同,能源资产的现金流是由复杂的操作战略决定的,如发电厂的调度战略或天然气储存的注入/采出战略。因此,对冲是“肮脏的”,导致出现剩余现金流的不同变化幅度。

另外一些决定因素,也有助于说明为何能源的波动性并没有随着大量利用金融衍生产品合约而降低。首先,存在着让即时发电量与即时用电需求相对应的必要性,因为储存大量的电是不可能的;其次,供需是缺乏弹性的。这就是为何能源价格的特点是极具波动性,存在季节性跳动和每日效应(daily effect)。因此,这种工具的时间视野必定是短期的。

总之,对于金融衍生产品使用的兴起降低了能源资源价格波动性这种常见想法,必须予以反对。相反,大宗商品和能源市场的金融化,似乎是与波动中的跳跃性密切相关的。

标记在能源商品上的金融创新产品的增长,加上金融玩家的作用,显示这些市场已经被高度金融化。能源合约的定价,通常依据的是不存在套利机会,而这需要有效率、完善的市场,但实证证据证明这些假设大多数并没有前后一致性。具体来说,由于在大多数自由化的市场当中存在价格的波动跳跃性,对冲是难以执行的(对于电力风险敞口而言尤其如此)。由于随机动态的假设(stochastic dynamics assumptions)以及物理和地缘政治要素影响着能源价格,因此投机者(以及风险对冲者)的时间视野必然是很短期的。

目前的监管的设计,是为了促进实现上述目标的进程,但这种设计是无法限制造成不稳定的投机行为的。因此,应当对监管进行重新设计,以避免此类投机。具体的解决方案,可以按照下述指导原则找到:

(1)禁止任何裸仓;

(2)对所有询价交易合约强制实施某种结算方案;

(3)迫使清算所从结算会员获得实物担保(而且对涉及交易的非结算会员也是如此);

(4)只授权那些能保证将买卖价差(bid-ask spread)维持在某个监管水平之内的玩家可以成为造市商(market maker)。这意味着实行某种根据其最低累积交易量校准的流动性缓冲要求。其风险敞口可以在预先决定的时期之内保持裸露,在此之后,必须抢某种实物能源头寸来对冲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敞口;

(5)预期监管者将对波动价格进行监督,并使用“非常规”手段来中止衍生产品交易,并对不守规则的行为主体进行惩罚。

让货币与物质和能源社会生态流动的“实体”经济脱离

“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设计者指出,以往研究当中确定的金融化的一个让人感到困扰的方面,是金融与实体经济分离这一历史进程。该项目研究的一项任务,就是认识这些过程并了解不同的经济学学派和研究方法是如何理解这些过程的。这种分析的第一步,是探讨货币本身。作为商品的货币,通常与不能兑换金银的法定纸币(fiat money)同时存在,意味着存在着一个从原始形式的、要求锚定某种商品以获得人们接受的货币,向着建立在信心和信任基础上的较先进货币体制的发展过程。赫梅勒(Hermele 2014)指出,上述后者逐渐取代前者的思想,是一种没有历史背景的建构物(ahistorical construct):商品货币与不兑换金银的货币在几千年的时间里曾互相替代,最近对商品货币的疯狂追求晚至20世纪20年代,当时很多欧洲国家的通货以黄金为基础。恰当地说,货币是一种社会关系,千百年来,将货币绑定于商品,也许可以视为执政者与人民之间的社会契约的强化,或视为通过以牺牲自动调节器(automatic regulators)为代价减少政治空间而破坏社会契约。随着民主制度在20世纪初的突破,这种自动性的好处越来越受到质疑,并最终在20世纪30年代被放弃。

布雷顿森林体系尽管建立在美元与黄金之间可兑换的基础上,但从上述观点看,人们并不是将其视为一种商品通货体系,而是视为政治领先于市场力量的通货体系。该时代的衰亡,人们通常以美国对其事实上的国际通货垄断权使用不当来解释。然而,至关重要的转变,更多的是新自由主义政治主导地位的到来,新自由主义又一次让市场摆脱政治,将政治之手捆绑起来,并因此把民主之手也捆绑起来了。

从这种观点看,当前国际货币秩序的主要缺陷,并不在于缺少一个合适的锚定物(如黄金),而是在于摆脱了市场力量,包括摆脱了管理世界主要货币的规则。这一分析表明,政治对市场的嵌入,而非将货币绑定于某种商品之锚,才是各种政策应当集中关注的问题。

把握让金融脱离实体经济这种历史过程的第二步,是评估一下经济理论中的各种观点。赫梅勒(Hermele 2015)批判性地评述了看待实体经济与金融经济关系的古典的、马克思主义的、新古典的、新熊彼特的和生态学的观点。按照生态经济学家所作的主要区分,他强调了经济的三个层面:(1)金融的层面;(2)实体的层面,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在这里发生;(3)“真实体”(real-real)层面,其他两个层面的物质前提条件就位于这个层面。赫梅勒的分析指出,对于这三个部分,是不能相互分开理解的,在恢复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健康关系的秘诀中,有一些秘诀忘记将这种健康关系前景锚定在某种对生态经济学家所分析的增长极限的清楚认识之上。增强实体经济的尝试,多半缺乏对现实世界这些鲜明特征之一的理解:它的物质性(materiality),它的物理性(physicality),它的“真实在性”(real-realness)。因此,在以下两种经济学家之间旧有的矛盾加剧了:认识到经济是自然世界的一个开放性子系统的经济学家;宁愿把经济想象成一个除了“糟糕的政策”强加的限制之外没有其他限制的实体的经济学家。实体经济的物理极限,仍是大多数经济学家几乎没有着手探讨的实体经济和真实体(real-real)经济的一个事实。赫梅勒的论文指出,将金融带回到对社会有益的与实体经济关系之中,就需要关注真实体经济的生态维度,这才是经济活动和人类福利的基础。

最后,这项研究工作还探讨了围绕下述方面的经验或潜力提出的问题:将货币重新设计为一种手段,将金融更明显地带回到对社会的服务当中和与可持续性的结合当中。为此目的,霍恩伯格(Hornborg 2015)吸取了符号学和生态经济学研究成果,分析了可以对货币加以“驯化”(domesticate)的方式。他指出,货币这种现象,是与从认知方式、宗教、道德到权力、剥削、战争、民族国家等人类条件核心特征递归地(recursively)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经济学的兴起,反映和强化了商品化和货币化的历史进程。对一种关注可持续性的经济学来说,挑战应当是如何对尼古拉斯·乔治斯库-罗根(Georgescu-Roegen 1971)提出的问题作出回应,这些问题是他在观察经济增长的生物物理极限时提出的。

多用途货币(general-purpose money)可以使所有价值具有可通约性,不管这些价值是与人类有机体的繁殖和社群、生态系统的再生产有关,还是与世界体系的再生产有关。抑制金融化的破坏性社会后果和生态后果的一种方式,可能是更清晰地区分两种价值:在地价值(local values,如与粮食、住所、能源、社区和处所有关的价值);与全球交往有关的价值。多用途货币是一种独特类型的符号,不可能将其归类为属于作为哲学正式分支的符号学的创始人皮尔斯(C.S. Peirce)三种符号总类型中的任何一种:指索符号(index)、图像符号(icon)、象征符号(symbol)。

自边际主义革命以来,西方主流经济学已经让自身与两种密切相关的问题分离:对物质实质(material substance)的关注和对交易的道德(morality of trade)的关注。诉诸“正义”“平等”等道德规范的非正统异端论点,其基础是具体生物物理资源(不管是劳动时间、多少公顷土地、多少吨原材料,还是多少焦耳能源)流动中的真实不对称性。从金属货币到纸币到电子货币的过渡的总历史趋势,已经使得金融和货币流动与物质能源“实体”流动逐步分开成为必要。因此,经济学现在需要研究金融危机与现代生产过程中不断减少的“净能量”(net energy)或EROI(能源投资的能源回报)之间可能存在的联系。

建成环境的金融化与城市的可持续性

欧洲的建成环境(built environments)占(存量,固定的)资本形成的80%—90%,占(流动,循环的)资本投资的约60%,信贷系统在固定资本与流动资产之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中介联系功能(Sotelo and McGreal 2013)。克拉克和霍梅勒(Clark and Hermele 2014)对有关环境金融化的研究作了评述,而克拉克、拉尔森和汉森(Clark, Larsen and Lund Hansen 2015)则评述了建成环境的金融化研究。这些文献指出了自然环境金融化和建成环境金融化深层的类似结构和机制,并指出这些过程是与最广泛意义上的寻租和某种食利经济的(再次)崛起并占据支配地位相关的。这涉及金融摆脱实体经济及其自然前提条件(Hermele 2014; Hermele 2015; Hornborg 2015),而这种摆脱是创新性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工具和“载具”(vehicles)的迅速扩散促成的(Harvey 2010)。关于建成环境金融化的研究,强调金融化作为一种影响深远的空间过程的特点,它造就了为城市治理、社会地理变革和城市可持续性创造条件的社会关系。“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的相关研究进一步强调了建成环境的金融化是如何卷入商品化、私有化、寻租、通过剥夺实现积累等相关过程的(Harvey 2014)。人们强调,土地租金,租金差(rent gaps,可能的地租与实际资本化的地租之间的差额)的创造和取得,对于理解建成环境金融化而言具有核心意义(Clark et al. 2015)。

在(最广泛意义上的,作为空间、环境,城市的或农村的)土地被商品化、私有化和开放可供寻租的地方,土地潜在用途与实际使用之间的紧张关系就会显示在潜在土地租金与实际土地租金之间的交换价值当中,强力地将资本流动指向建成环境的方向。在有着相对庞大公共部门和福利国家机构的社会当中,情形也是如此。金融资本总是在“投资”机会中寻租,已经将政治改革推向将几百年来已建成的、制度化的城市公地领域的私有化和商品化。交换价值的考虑,成为城市政策和建成环境发展的首要驱动因素。通过将建成环境转变成庞大的未赚取收入的来源(Sayer 2015),首先是利息和地租,金融化已经将建成环境的生产、交换和消费转变成造成、复制和强化不平等的制度。

建成环境已经成为从实体经济和真实体经济吸取价值变成金融财富的机器。研究表明,除非金融资本的单一权力和地产开发商(landed developer)的利益受到约束,否则城市政治的成功,不管是环境、文化和社会方面的成功还是经济方面的成功,都将被金融和房地产资本通过房地产市场的机制而变为价值并夺取。因此,可持续性变得容易受到金融剥削的损害,成为金融投机的工具,加大了资产泡沫。“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相关研究的一个政策启示是,有必要将土地和建成环境带进公共财产和城市公地领域,其中使用价值驱动的投资决策可以被民主地锚定(Khan and Clark 2016)。

该项目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当中,包括了安卡拉(Topal et al. 2015)、斯德哥尔摩和哥本哈根(Lund Hansen et al. 2015)建成环境的案例研究,其具体聚焦点是住房,以及金融化是如何与城市治理的转变和社会地理的变化形成相关关系的。这些研究表明,在不同的政治、文化和地理—历史背景下,住房的金融化是与城市政治的新自由主义化、社会排斥和拆迁(displacement)以及不平等的加剧等联系在一起的。

格莱德赫耶等人(Grydeh?覬j et al. 2015)在一项比较分析中将这三个案例研究放在一起,其所分析的是哥本哈根、斯德哥尔摩和安卡拉的建成环境的金融化过程,重点放在具有创业精神的城市治理、住房政策和合作住房(cooperative housing)领域。尤其集中关注集体住房的形式,其动机是,合作住房由于其在市场与国家之间的地位,代表了一种特别令人感兴趣的细分部分。有创业精神的城市治理,对这些案例研究城市中的最新发展特别重要,因为从管理精神(managerialism)向创业精神(entrepreneurialism)的转变,已经卷入住房的私有化和市场化当中,将这个主要的建成环境部门开放,供金融利益集团和政策制定的渗透。

在所有三个案例当中,战后的国家政府对公民福利承担了不断扩大的责任,尤其是住房领域。立法和对合作住房联合体的支持得到实施,成为城市住房存量迅速扩张的手段。在哥本哈根和斯德哥尔摩,挑战在于为新的、组织良好的城市工人阶层建造一种买得起的住房。安卡拉也缺乏买得起的住房,爆发性的经济增长在棚户区大肆扩张当中看到某种缓解措施。尽管采用了西方式的城市计划,但在安卡拉内部和周围相对缺乏针对土地使用的法律和行政管理控制力,允许低收入住房以某种在斯堪的纳维亚国家首都不可能发生的方式非正式扩展。

这三个案例另外一个共同的方面是,旨在提供买得起的住房的合法建筑和项目,处于要按照将它们变为容易受到金融化影响的路线改革的压力之下。丹麦和瑞典的合作保有权(cooperative tenure)方面的法律变更,目的显然是将这个住房部门向市场开放,以供信贷和金融投资流动。具有历史根源的、以使用价值为取向的合作制住房,曾经通过一种对财产联合所有制(associational property ownership)友好的法律框架而得以维持,但这种理想如今被取代了,以便设置一种以交换价值为取向的新秩序。同样,在安卡拉,与支持合作制形式住房相配套的政策不再继续下去了,因为住房补贴已经被输送到为高收入居民生产住房和生活便利设施的私营公司。住房政策的这些转变,与由城市管理精神向城市创业精神转变的更广泛的城市政治转变有关。各城市在城市竞争力要求之下的品牌化和兜售,吸引资本投资和“创造力阶层”(creative class)的“需要”,服务、机构和建成环境的市政售卖和私有化,这些都是斯德哥尔摩、哥本哈根和安卡拉已经展开的建成环境金融化的背景,其中合作制住房的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除了这些案例研究之外,对欧洲(和全球)各地城市的实证分析表明,可以将建成环境金融化概念化为一个包含五花八门的系列制度安排和社会关系的一般过程(Farahani and Clark 2016; Clark 2015)。围绕此过程和形成此过程的偶然因素,导致产生了不同的政治、社会和环境影响,对此并不很容易归入理想类型的范畴,人们对其尚未有足够的了解,因为它与延伸到各种地缘政治尺度的相关过程并没有联系。

住房金融化的政治影响与各种各样的新自由主义化缠绕在一起,显示出向创业型城市的多种多样蜕变。城市被商品化、品牌化,要围着城市竞争的指挥棒转:要么吸引资本和“创造力阶层”,要么承受那些后果。城市政治进一步受到与金融化相关的不平等加剧的影响,因为经济权力的巩固盗用民主决策过程,并让这种过程从属经济权力。

住房金融化的社会地理影响——一端是社会极化、无家可归者越来越多、贫民窟形成和“城市衰败”,另一端是高大上化(gentrification)和奢华住房由不在场业主所有(absentee ownership)情形的加剧——与政治影响互相交织,强化了住房金融化,使之成为创业型城市治理的一部分。住房越来越被认为是一种纯粹的金融资产,围绕住房生产和分配的决策,是根据交换价值而不是根据其使用价值作出的。“投资”住房的决策,变成以投资者为导向,与确保为食利者增加交换价值相配套,而不是以物体为取向,跟使用价值和与社会再生产相关的人类基本需要相配套。

住房金融化对城市可持续性的影响,是研究得最少的和最难以证实的,这不只是由于可持续性难以把握的特性。为“绿色”和“可持续”建成环境的投资融资,是更大的环境政治(不只是气候变化和碳政治)的一个重要要素。但是,尽管已经取得了明显成就并在这个方面采取了有价值的措施,目前仍迫切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利用这些成果(Gouldson 2014; Gouldson et al. 2015)。也有很多证据表明现有的建成环境和新投资被“洗绿”了。不过,也没有实质性的依据可以支持以下说法:绿色品牌化和可持续城市的叙事,被广泛用于“增进可持续性”投资工具及支撑这种叙事的房地产价值。尽管难以毫不含糊地回答,但问一问以下问题是很重要的:“绿色”价值的越来越美学化(aestheticisation)(Grydeh?覬j 2016),是为谁服务的?绿色旗舰城市开发(包括使得这些地方的生活方式成为可能的源头遥远的商品链和材料流动)(Anderberg and Clark 2013; Clark and Hermele 2014)的实际环境影响是什么?

金融化经济中的环境政策:可行性、另类研究方法和“欧盟排放许可交易制度”案例研究

“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相关研究确认,关于迫切需要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的主要特征,人们的意见存在着明显的趋同。不同学科专家和很多国家的政策制定者之间普遍达成一致意见的明显例子,可以在联合国大会最近批准的文件(例如,参见United Nations 2012; UNFCC 2015)当中看到。目前仍然缺少的是人们对实际落实的足够普遍和坚定的承诺,即承诺落实走上一条具体的、从当前发展模式向可持续轨道(sustainable trajectory)过渡的道路。这将涉及优先事项、权重、工具的困难选择,而所作出的选择对于不同的利益和偏好有着极其不同的意义,因此必定是高度冲突性的。

当20世纪70年代开始系统制定环境政策的时候,这种政策主要依赖“指令和控制”工具。其功效在80年代和90年代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当时人们对自由市场的信心逐步高涨并达到新的高度。由于这种态度的变化,环境政策转向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工具,如环境税和可交易许可证,据认为是原则上更有效率和较少扭曲的工具。经济学理论认为,这些工具更符合自由市场原则,因为它们将负外部性(negative externalities)内部化,否则负外部性就会危及自由市场制度功能的正确发挥(Pigou 1920),而且这些工具在完成这些功能当中发挥关键作用(Coase 1960)。

然而近年来,以市场为基础的工具显示出预料不及的弱点。首先,对于这些工具据说会将其内部化的外部性,是难以确定和测量的。此外,被很多环境经济学家视为原则上最有效的工具(Nordhaus 2007)的环境税,也由于大多数公民强烈的抗税态度而实行起来并不容易。在很多国家,引入碳税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早期尝试都已经被放弃,转而支持只对一部分商业和工业决策者产生直接影响的可交易许可证制度(system of tradable permits)。不过,碳税有影响的反对者时常损害可交易许可证方案的正确实施。

一个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欧盟排放交易制度(EU ETS,一译“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它是欧盟抗击气候变化政策的基石。该方案2005年采用,在此类计划当中是到目前为止最具雄心和最全面的。然而,有研究认为:“尽管对其他国家来说是一种雏形,但欧盟的经验已经显示为一个混合型的天窗,其特点是既有闪光也有阴影。尽管2020年的削减排放目标(-20%)已经为欧盟所达到,但这个估算的排放削减量可能主要是依靠显著减少了世界生产(以及随之而来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显著减少)的世界性经济衰退,而不是依靠事实证明具有高度波动性的碳市场”(Borghesi and Montini 2016a)。

尽管在欧盟应用可交易许可制度的过程中可以看到存在严重的缺点,但类似的方案在世界很多其他地区最近也已经开始采用,如“区域性温室气候倡议”(RGGI)、“加利福尼亚总量管制和交易制度”(Californian Cap and Trade System)、澳大利亚“碳定价机制”(CPM)、“魁北克总量管制和交易制度”(Quebec Cap and Trade System)(参见Borghesi et al. 2016)。而且,很多其他排放交易制度也在世界更多地区迅速出现,如日本、韩国、哈萨克斯坦、新西兰、墨西哥等(Newell et al. 2013)。2013—2014年,中国也已在选定的七个省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进行试点,以在未来形成全国性排放交易制度为目标。在世界上迅速铺开的新排放交易制度,考虑到了欧盟碳排放交易制度的缺点,引入了促进生产的创新。这一具有创造力的模仿过程也许能让欧盟发生蜕变,由排放交易制度的领先者变成跟随者,除非欧盟引入类似的创新,改善欧盟排放交易制度方案的绩效(参见Borghesi and Montini 2016a, 2016b; 另见Borghesi et al. 2016)。

然而,至关重要的问题到目前并没有解决。要切实有效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可交易排放许可方案应当是全球性的,而且应当尽可能具有同质性。正如“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相关研究成果认为,这方面有三个可能的选项:“(1)一个世界性的排放许可交易制度;(2)一个由区域性或国内排放许可交易体制组成的全球网络组织;(3)相互作用的区域性或国内排放许可交易制度区块之间的连接方案”(Borghesi and Montini 2016b; 另见Borghesi et al. 2016)。不幸的是,这些选择目前似乎都没有政治上的可行性。

近年,环境政策本身的可行性越来越遭到质疑,其依据是总体的理论论证和实证论证(Vercelli 2016)。在“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相关研究交付成果中,详细考察了两个这样的论证:杰文斯悖论[Jevons paradox,最近有人以“反弹效应”(rebound effect)对其作了概括];辛恩悖论(Sinn paradox,又称“绿色悖论”)。

威廉·斯坦利·杰文斯(1835—1882)是其所处时代最著名的经济学家之一。他早在1866年就认为,“认为燃料的经济利用就等同于减少消耗,是一种思想混乱。真实情况恰好相反”(Jevons 1866)。这种论点最近被人们进一步发展并概括为“反弹效应”。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或)其相对价格的降低,带来了能源消费的增加。这种论点通常被列举为能效和控制气候变化领域反对环境政策的一个理由[例如,认为汽车能效的提高,将鼓励更大规模的错位(greater displacement)或人们更多开车,或以更高速度驾驶]。不过,实证证据并没有确证杰文斯悖论,因为反弹效应被普遍发现其显著程度低于100%,并不像杰文斯悖论暗指的那样大。此外,能效提高的经济下行影响(downward influence),也许可以通过类似某种保持燃料成本不变这样的适当措施很容易地抵消。

巴索西和鲁岑涅恩蒂(Basosi and Ruzzenenti 2014)考察了欧洲货运部门的反弹效应,发现通过利用标准的经济计量方法,反弹效应的数值全球为40%,跨境贸易为38%。这些结果并没有确证欧盟所奉行的将碳外部性内部化的政策徒劳无功,但确证了这些政策的弱点。然而,通过利用一种基于网络分析的不同的创新性方法,跨境反弹效应几乎消失。

德国经济学家汉斯-维尔纳·辛恩最近依据反弹效应对这种论点作了概括,批评最近几十年(尤其是欧洲)奉行的环境政策。他认为,减少能源需求战略,如欧盟近年奉行的战略,“只是简单地压低世界碳价格,诱导环境罪人们(environmental sinners)消费京都议定书签约国已经节省的东西。甚至更糟糕的是,如果供应国感觉受到京都议定书签约国逐步绿色化的经济政策的威胁,其未来价格将受到损害,它们将更快速地抽取自己的存量,从而加速全球变暖”(Sinn 2008, p.360)。

辛恩所说的这种“绿色悖论”,引起了对绿色政策功效的严重疑虑,至少是对那些从通常的需求侧制定的政策的疑虑。这些建立在刺激能源节省和能效基础上的政策,有可能“事与愿违”(Papandreou 2015)。不过,绿色悖论并不否认存在更有效率的环境政策的可能性,如辛恩本人所强调,条件是它的设计考虑到所有经济基本原理,包括遭到现有政策战略忽视或低估的供给状况。波尔格西和蒙蒂尼(Borghesi and Montini 2015)联系欧盟碳排放交易许可制度考察了环境政策的效果:“尽管欧盟排放许可交易制度对温室气体排放的具体作用可能难以理清,但其对生态创新(EI)的影响以及因此对企业减少污染能力的影响则是可以作为更直接调研对象的,从理论和实证方面看都是如此。碳定价可以说服最讲道德的企业投资新技术,这有两重目的:首先,避免购买交易价格昂贵的排放许可;其次,出售可以利用的过多排放许可,从而将其变为货币。而且,创新性企业可以因处于排放限额和交易市场的前沿而获得先行者优势。这可以使它们从预见实施环境友好创新(生态创新)方面的竞争者当中获得某种主导地位。不过,如果碳价格很低或者极具波动性,这种对投资于低碳技术的激励就会减小。在前一种情况下,这是因为低的碳价格导致企业继续使用旧的污染性技术,购买污染许可,而不是转向新的环境友好技术。在后一种情况下,这是因为价格的高度波动,产生了投资新技术的实际盈利和生态创新预期优势的不确定性”(另见Borghesi et al. 2016, p.79)。

分析最新的“欧盟排放配额”(European Union Allowance, EUA)的单位价格变化趋势,就有可能了解欧洲企业当前是如何由于碳价格数值低和价格波动性高而没有受到激励去投资于生态创新的。欧盟可以对其排放许可制度进行升级和微调,确定“欧盟排放配额”的价格底限和高限,以抵制价格波动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更好地支持生态创新的大规模采用。正如波尔格西等人(Borghesi et al. 2016, p.80)指出,“从这些文献中出现的混合证据并且缺乏一致的共识,表明现在仍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因为在数据获得方面存在时间滞后,这些文献总的来说集中关注欧盟排放许可制度的早期阶段。在最近的将来,随着欧盟排放许可制度的经验继续积累,更长时间系列的数据可以用于更精细的分析,肯定有可能从实证分析中得出更准确、更有力的评分。不过,总的来说,到目前为止可以得出的主要结论是,欧盟排放许可制度在最多的情况下只对生态创新产生很弱的影响。”

金融与可持续性:议题、开放性问题和政策建议

考虑到以市场为基础的工具在其最近的具体应用中表现出来的缺点,“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很多论文和报告都认为,环境政策的理想组合应当是恢复更系统地使用指令和控制工具(参见Clark and Hermele 2014)。例如,关于建成环境的金融化,项目相关研究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政策启示,是必须将土地和建成环境带入城市公地(urban commons)的领域,在此使用价值驱动的投资决策可以被民主地确定其落脚点(Clark et al. 2015; Lund Hansen et al. 2015; Topal et al. 2015; Grydeh∅j et al. 2015; Khan and Clark 2016)。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性,可以通过确保住房权利和城市的权利而增强,这又反过来要求让城市土地、建成环境和金融机构参与到为了在公共所有制(或者至少是在明显更加强有力的公共控制和调节)之下进行的建成环境生产融资之中。

这并不是说,政策制定者应当摈弃以市场为基础的工具。但这种工具应当更好地与直接调节的工具和约束相协调。一个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上一节讨论的欧盟排放交易制度。从“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相关研究中,清楚地出现了两条主要的政策建议。首先,欧盟排放交易制度需要改革,引入一种价格领式(price collar)期权,即限制最初阶段观察到的高价格波动的价格下限和上限。这种改革似乎特别重要,因为实证证据显示存在着某种价格下限,起到了在已经采用这种机制的碳排放交易制度中防止碳价格崩溃的作用(Borghesi et al. 2016)。这个建议就是一个例子,说明以市场为基础的工具能够如何与直接调节措施相协调,增进环境政策的效果。

从这种意义上说,最初曾被其追随者视为原型的欧盟排放交易制度,可能现在应当向其追随者学习了。

更一般地说,欧盟应当反思其环境政策战略。这种战略已经主要(如果说不是完全的话)以欧盟排放许可制度作为其关键基石。然而,这可能不是前进的正确路径,因为这样一种制度为生态创新提供的激励似乎相当薄弱。这不意味着应当抛弃欧盟排放许可制度,但对其作用应当加以深刻改变,放弃认为其应用也许会自动地推动欧洲制度走上可持续之路的错误幻想。

在一种更全面的政策框架之内,什么才是金融可能对增加发展的环境可持续性作出的贡献?政策制定者可能会采取或鼓励采取新的金融工具,但这些工具的功效总是受到相当严格的条件的制约。如前所述,我们已经看到,一种广泛的住宅翻新方案,可以通过建立一个循环基金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使其变得基本上具有成本的中性(cost-neutral),尽管在时间的延展期需要支付很大一笔前期预付投资。初期的投资要求可能会通过建立这样一种基金而显著减少,而实现的节省足以为重大的激励方案提供资金,以鼓励人们的参与。因此,像循环资金这种创新性的融资安排,可以使那些实力有限的国家具备相应的能力(参见Gouldson, 2014)。

有很多障碍减缓了从目前基于化石燃料使用的不可持续性能源体系向基于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性能源新体系的必要、快速的过渡。在这些障碍当中,有些与以能源基本资产标记的金融衍生产品的扩散有关。这些衍生产品的定价模型采用了非套利假设,尽管实证证据表明存在资产与对冲到期不匹配(mismatch in asset/hedge maturities)等与标准假设的明显背离,以及对常态假设的违背。而且,自由化市场中能源价格不可预测的波动性表明,在中长期里针对对冲进行校准(calibrate)是很难的。如前所述,“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相关研究成果认为,有必要对能源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进行重新设计,禁止裸仓;对所有询价交易合约强制实施某种结算方案;要求清算所从结算会员那里获得实物担保;授权那些能保证将买卖价差维持在某个监管水平之内的玩家可以成为造市商。新的监管框架还应当赋予调节者和监督者以非常规的工具,可以中止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和对不守规则者施以惩罚。

这肯定了政策制定者应当采取具有连贯性的行动,将金融流动的主要部分从投机转向发挥支持实体经济的新作用,以便加速向可持续性发展轨道的过渡。特别是,政策制定者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弥补气候金融缺口。尽管所需达到的投资水平很高,但不进行这些投资的代价可能也巨大得多。进入气候缓解和适应的金融流动,大约只占避免气候变化达到危险程度所需的水平的三分之一。在现有的前景方案中,即便是可盈利的低碳投资机会也遭到了系统性的低估。例如,在建筑部门,国际能源机构预测,如果没有额外的政策支持,提高建筑物能效的经济上可行的潜力当中,有三分之二到2035年将仍然处于未加利用的状态。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 2014)将不完善信息、分割激励、缺乏意识、高交易成本、金融利用不足、行业碎片化、需要新的交付机制、缺乏可赚钱能效项目管道等列为造成碳投资过低的重大障碍。国际能源机构(IEA 2013a)尤其关注金融障碍,强调预付成本的重要性、风险水平、利率和折扣率问题、能效项目传统融资机制不足等是变革的障碍。因此,如果建筑物的能效机会要得到利用,就必须有新形式的政策支持、新的机构制度安排、新形式的金融和新的商业模式。循环资金等创新性的融资安排,可以使得重要公益项目得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既明显减少新公共投资的必要性,又使得具有实质意义的项目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具有成本中性。特别是,周转基金可以使实力和资源有限的国家在原本不可能有所作为的背景下和问题上采取行动,尤其是在紧缩的时代。

其他的货币创新和金融创新,可能也对加速向可持续发展轨道的过渡作出贡献。例如,“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的一项研究成果认为,电子货币开启了新的可能性,使人们可以设计促进平等、民主和可持续性的货币,同时使人们的基本物质需要与金融投机的种种令人不快的变动隔绝开来。早期对另类货币的试验,为涉及一种公平、普遍利用、由政府调节、容易管理和有效率的补充货币系统提供了基础。可以设想,各国当局可以发布一种补充性货币,只可以用它来购买当地生产的物品和服务,并将其作为一种基本收入,向所有公民分配(Hornborg 2015, 2016)。

尽管有这些和另外一些有趣和建设性的例子,但金融对环境可持续性的贡献,仍是为人们汇合到一起,走上一条更具可持续性的轨道所必要的巨额投资提出足够的支持。正如维塞里指出,“向可持续发展模式过渡,至关重要的是取决于投资的数量和质量,随之,这关键也取决于金融系统提供足够的支持。为了利用投资作为一种具体的杠杆推动经济体系的现有轨道走向可持续性,我们必须把握现有发展轨道与正在行进的技术轨道之间的关系。对这种关系的理解,为观察一种能够支持可持续发展模式和向可持续发展模式快速过渡的金融系统的要求提供了宝贵的洞见”(Vercelli 2014e)。

金融系统尤其应当支持生态创新,这种创新涉及产品创新、流程创新或组织创新,它们与其他相关选择相比对环境更加友好。大多数相关投资,战略性的投资,只有在很长的时期里才会产生全部收益。对这种战略性投资过程所带来的成本和产生的收益预期,通常会延伸数十年,受制于强大的甚至根本的不确定性。由于金融化进程的后果,私人投资者是在逐步缩短的时间视野之内作出决策的,他们对不确定性是极其抵触的(参见Vercelli 2016)。这说明了为何“从航空、核能、计算机、互联网、生物技术和今天的绿色技术发展来看,正是国家——而不是私人部门——启动和开发了增长的引擎”(Mazzucato 2013, p.13)。

众所周知的是,金融市场不愿意进行金融创新投资,越是激进地背离现有日常常规做法,就越不情愿。这是因为,创新性投资的预期回报不仅充满风险,而且从经济学的意义上说也很不确定。这会产生一系列抵制创新投资的后果。首先,信用评级关注的是企业的财务绩效而不是其实业绩效:“在有些情况下,正是最具‘生产性’的企业获得最糟糕的信用评级,可能是由于其在长期增长投资上的更多支出”(Demirel and Mazzucato 2013, p.51)。此外,人们已经发现,根据股东和高层管理者(尤其是如果后者享有丰厚的股票期权的话)的利益进行股票“回购”的普遍做法,对研发支出是有害的。2008年金融危机增加了对创新性投资不利的偏向,因为借钱人对不确定性的更加厌恶导致了信用成本的增加,而这对创新性企业的打击要比对非创新性企业要大。最后,可能加速向可持续发展过渡的那种战略性创新投资要求具有长期的时间视野,其最明显的回报注定要在金融的短期视野之后很久才出现。这使得这种战略性投资不适合于私人投资。

这个问题可能只有唯一一条出路。作为所有公民长期利益的代表的政府,必须发挥为走上新的可持续轨道所必需的战略创新的催化器作用。与有些得到很多宣传的神话相反,以上所说正是过去发生的情况。“例如,为互联网打下基础的信息通信技术革命的基础设施,是从其起始阶段就由国家大量提供资金的,直到其安装布置、完全发挥功能和可以转交商用为止”(Perez 2013, p.xxii)。

政府将不得不干预,或者通过直接投资于战略性部门以增进可持续性,或者通过为相关私人投资融资,或者为能够纠正前述扭曲的私人投资者和借款人提供激励和保险。这些不同的干预渠道并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可能具有协同效应。例如,在美国,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通过特定机构和倡议计划,国家在所有最重大的创新中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意义重大的最新例子,是德国最近开发使其处于该领域世界领先的太阳能光伏技术时奉行的政策:“通过在2000年修改上网电价政策,为太阳能光伏发电提供更好的定价……德国使太阳能光伏具有了与传统电能甚至风能的竞争力。与此同时,德国还确定了一项‘十万个屋顶’项目,鼓励对该技术的居民和商业投资……德国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能力从2000年的62兆瓦增加到2011年超过24000兆瓦。这相当于在大约十年里落成了24个核电厂”(Mazzucato 2014, p.156)。

因此,公共金融在可持续性战略投资领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投资于战略性的技术,意味着回报的不确定和错误不可避免。因此,看到提供耐心资本(patient capital)的公共银行表现出即使是仅仅从标准会计的角度看通常也是很好的结果,那是很令人感到鼓舞的。例如,巴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银行(BNDES)一种得到创纪录水平的回报:2010年股东权益回报率达到惊人的21.2%,不仅使得人们可以进行战略投资的再次融资,而且也可以进行医疗保健和教育方面急需的投资(Mazzucato 2014, p.5)。与此类似,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也触发了该国在绿色经济的投资,获得了极好的结果。同样,2012年,德国的国家投资银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报告了30亿美元的利润。因此,国家作为实行向可持续发展轨道过渡所必要的投资的催化器,它进行的干预与困扰很多国家的公共债务问题必定是不一样的。

结 语

金融化对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可持续性提出了新的挑战,不管我们是将其视为资本主义发展的崭新阶段还是视为再次重复的一个阶段。关于正在讨论的问题,也许可以区分两个基本的范式,每一个都有很多变种。根据主流经济学的观点,金融化是一个生理(physiological)过程,对经济行为主体的福利作出贡献,前提是它由市场引入、推动和自我调节。按照这些观点,(视为只不过是GDP的稳步增长的)可持续性通过市场引领的技术进步得到保证。这种观点遭到各种非正统流派的批判。通常,这些批判截然区分了金融的两个不同方面:支持实体经济的生理方面,自我指涉的(self-referential)投机的病理方面。“金融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的相关研究确认,金融化与可持续性问题之间存在越来越密切的联系,有着广泛深远的影响。其原因和后果也许只有通过采用一种长时期的进化论方法才能理解。

该项目的相关研究成果一起说明,过去30年发生的金融化进程严重危及可持续性。实际上,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第二次金融化”,显著地改变了金融的生理功能与病理功能之间的平衡,倾向了病理方面。因此,可持续性可能只能在一种与现有发展模式根本不同的发展模式之内才能达到。尤其是,正如很多现行的政策似乎相信的那样,在一种一切照旧的观点范围内,是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增长的。

总结从该项目相关研究中出现的观点可以看到,作为一个五花八门和进化性的过程,金融化对发展的可持续性具有重大意义。可持续性,从其各种定义来看,指的是让发展过程遵从已经得到很好定义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制约因素。例如,按照《布伦特兰报告》提出的众所周知的定义,发展如果“在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的情况下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就是可持续的。大量文献已经澄清说,这种意义上的可持续性,只有在一系列约束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限制之下才能达到。因此,谈论放松经济决策限制的金融化,与谈论遵守至关重要的限制的可持续性,二者之间的相容性在原则上是成问题的。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金融化与可持续性的冲突必定是不可克服的。金融能够也应当对向可持续发展轨道的迅速过渡作出具有根本意义的贡献,通过使得为达到这些目标所必需的大规模投资成为可能,为这种过渡的部署提供必要的资金。当然,这需要通过对金融不断增大的自我指涉性(self-referentiality)进行限制,通过将其活动疏导至服务于实体经济、走向与可持续性一致发展新轨道的方向,对金融进行一场根本性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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