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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消息一出,就冲上了微博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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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100个字的权威消息,却让大家马上找到了关键词:“试点”。这两个字,被视为房地产税加速落地的信号。

半年内三提房地产税

2019年,房地产税一度呼之欲出。不过当年不仅没有完成房地产税立法,而且推进过程开始明显放缓,2020和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于房地产税更是只字未提。

最近财政部提出要在十四五期间“积极稳妥推进”,预示着一度暂缓的房地产税立法将 被重新激活。

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全文五千余字透露财税体制改革在“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 其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再次被提及。

这也是其在半年内第三次发文提及房地产税。

2020年11月,刘昆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中撰写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详解“十四五”时期财税改革任务。 其在文章中谈及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时提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在随后的12月23日,刘昆在《人民日报》上又发布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文章提到,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 “十四五”时期,要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优化税制结构,同时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哪些城市可以率先开征?

2020年1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20-2021)》。《报告》建议,在一些热点城市和炒房屡禁不止的城市率先加快试点开征,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开征房地产税。

在立法先行的主旨下,《房地产税法》将先于房地产税落地,但针对部分城市先行试点,我国早有案例。

2011年1月,上海和重庆两地开始试点房产税。 和房地产税不同,由于不涉及到土地,只针对房产征税,试点推进的较为顺利。

上海的房产税试点范围为上海全市行政区域,作为参照的“新房成交均价”指上海市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 重庆的房产税试点范围为重庆市主城9个区,作为参照的“新房成交均价”指上两个年度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成交均价的算术平均。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总结一下就是: 重庆 以高端豪宅为重点征收对象,较为符合重庆市“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房地产调控理念,对高档住宅成交形成有效制约; 而上海以多套房为主要征 收对象,对炒房行为起到了抑制的作用。

不过,试点至今10年,房产税并未扩大试点,实际征收中,与房价的关联度也一般。

这里有一点要敲黑板提醒大家:房产税和房地产税分属不同的概念。两者的区别在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它属于房地产税的一种。

由此看来,房地产税试点不是简单重复此前重庆和上海推出的房产税试点,而是有所突破,为将来房地产税立法做准备。

而对于房地产试点城市而言,一线城市二手房交易比例高,一手房交易比例小,对土地财政依赖相对较低,可能会冲击小一些。

落地时间还没定

对于房地产税立法的落地时间一直是市场比较关心的问题,而此前,财政部公布了房地产税立法的三大原则,即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和分步推进。

房地产税的受重视程度, 已经远远超出其 他税种, 今年年内财政部已经 多 次提及。 一个细节是,房地产税的立法跟以往的部 门立法大不相同,是由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

但受重视不意味着要赶进度。

尽管“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被写进了“十四五”规划纲要,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并未提及房地产税。

这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至 少在2021年尚无时间表。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认为,当前我国经济处于刚刚摆脱疫情的困扰开始出现稳定恢复阶段,但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经 济转型升级还处于关键时期,要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和经济增长,短期内出台房地产税的总体环境和条件还不够成熟。

文|《浙商》全媒体中心 徐燕娜 整合报道

编辑|徐燕娜

监制|苏靖 审核|余广珠、胡俊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