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或者合并村并镇是指在农村城市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按照撤销或者合并拆迁或集中上楼等方式,使绿色生态艰苦环境不具有发展趋势的,高发区洪涝灾害,因重大工程建设而必须整体拆除和严重人口外流的4类村庄整体拆除达到“撤销或者合并村并镇”的目标。按照“撤村并镇”或“合村并镇”的思路,一方面可以改善众多农民的定居自然环境和生活品质,另一方面可以提升村农地的“规模”水平,在减少农地资源消耗的同时,也能促进农业产业化。

据悉,“撤村并居”并非近几年才逐渐流行起来,早在2008年国家就发布了全国近30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名单,并且在现行“增减挂钩”政策的推动下,山东省、江苏省、四川等多个省份加快了“撤村并居”的全面建设进程。然而,好的现行政策最终落实的情况却一直不尽如人意,强制农民集中上楼,强制撤销自然村建制,强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空置土地强制改变为土地入市交易,这些一连串的不规范促使农民权益受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显然,无论是强迫农民集中居住在高层建筑中,还是强行把空地变成土地,剥夺集体经济组织机构分配管理权力,无疑都是无视国家现行政策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本末倒置地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撤村并镇”为中间目标。针对这一情况,国家明文规定,必须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实行“撤村并居”。但即使是农民一分钱都不给的情况下,针对“撤村并居”仍有很大一部分群众不愿意“给面子”,最终,也不外乎以下几点:

一是日常生活费用费用大幅增加。

和分散的群居动物不同,集中的上楼或统一的安装新型小区,农民要交水电、垃圾清理费、物业管理费、煤气费、采暖费等等,这一费用的征缴无疑会导致农村家庭日常生活费用的大幅增加,而在“撤村并居”之前,这一费用基本上都是没有的。因此,面对日常开支的提升,很多农民都是忧心忡忡的。

二是剥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撤村并居”过程中,比较普遍的实际操作是“农转非”,即农民的真实身份由农业户口转变为美国非农户口,拆掉了大量空置的旧房,按照现行的“增减挂钩”政策,也就是把城市土地与农村土地挂钩。然而,在一部分地区,“撤村并居”后空置的土地变成了强制退出的土地进入市场,强制退出的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变成了社会保障,无疑等于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权益。想象一下,这样的实际操作怎么能让农民甘心“吃亏”呢?

三是农民“穷”

撤村并镇后,一般对原有住宅的补偿标准也不高,而集中安置上楼的新房虽然有国家和地方财政的政策补贴,但其销售市场的市场价也仍让不少农民感到力不从心!举例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很可能只有几十块一平方,而新屋的市场价格却达到了上千元一平方,这样的差距立刻让农民再次掏钱。再者,假如算出上架的房子装修或者增加了一些家用电器,很有可能需要十几万甚至二十几万的花销,这让本不富裕的家庭始料不及甚至立刻“穷”起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四是失地农民的学生在哪里就业?

如果“撤村并居”后,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存在,他们仍然可以以土地为生;如果“撤村并居”后,农民因此而失去了土地,再加上政府部门出示的免费下岗再就业技术培训分配不及时,那么,失地农民又该从哪里找工作?再出去打工好吗?如此,与并居前有何不同?在这种观点下,毫无疑问也有一些农民不能接受的地方。

总体来看,农民对“撤村并居”的担忧其实是不合理的,盲目地跟上“撤村并居”的步伐而不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无疑会导致一系列违规问题的发生,也会导致农用地资源的无端消耗,从而限制了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趋势。所以,大家亟需全国各地在落实“撤村建居”措施的时候,能够与中央政策的初衷相一致,不要一刀切,不要浮名化,始终坚持把农民权益放在首位!或许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民们放心大胆地参与“撤村并居”!

对此各位看官们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下方留言区留言评论哦~更多三农资讯,请关注【王坤说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