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会给受害人和家属造成伤害,对社会秩序构成威胁,是交警部门严厉打击的行为。

5月10日上午,浙江海宁某小学门口,发生了一起三轮车撞倒小学生后逃逸的事故,而肇事者竟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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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视频显示,大约早上七点,正是孩子们上学的时间段,学校的执勤人员和警卫正在组织一支小学生队伍过人行横道,这时一辆三轮车逆行闯入斑马线,将队伍末端的一名女孩撞倒在地,并直接从女孩的双腿上压了过去。

撞人后,三轮车驾驶司机并没有停下来,而是头也没回地果断开车逃离现场,大约行驶了40米,当时在现场维护秩序的警务人员将其追上后,才被迫将车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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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肇事逃逸者凌某现已高龄75岁,被撞小学生杨某今年7岁,二人皆是海宁市袁花镇人。

5月11日,海宁市公安局针对此事发出了警情通报称:事发当日,凌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海宁市某小学地方时,与由北向南在人行道依次行走的小学生杨某发生碰撞,车辆压过杨某双腿造成其轻微受伤,事发后,凌某没有及时停车,在行驶40余米后停下,同时被维护校周秩序的警务人员赶上并控制,该起交通事故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经了解,被撞的小学生杨某轻微受伤,目前身体已无大碍。

此事在网上传出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愤怒,不少网友评论道:“坏人都变老了!”、“75岁老人就等于有免死金牌了吧。”还有网友认为:“犯法和年龄大小没关系,必须严惩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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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位老人在撞倒孩子后,及时地下车处理,并将孩子带去医院检查,大事化小,相信事情会简单很多,然而他却在撞倒他人后,毫不犹豫的选择了逃跑,躲避责任,将事情变得复杂化。

都说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这种美德也是相辅相成的。如果一位老人对幼小的孩童都没有爱心,又怎能指望被他人所尊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