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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均为 都市时报微信公众号 图

宝丰“云南人家”项目地上建(构)筑物约4500平方米,为个人民间收藏品存放点,该项目建(构)筑物为后期重建和扩建形成,未办理环评、规划、建设等行政审批手续,且位于滇池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根据《云南省池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昆明市对滇池保护治理工作要求,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宝丰“云南人家”项目所有企业云南人家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下达《限期迁出通知书》,但该项目未在规定时限内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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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宝丰“云南人家”项目迁出工作正有序开展,预计于6月10日前完成迁出工作。

(原题为《刚刚!滇池一级保护区内“云南人家”被强制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