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开展以来,特巡警支队坚持教育整顿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提升”,在深入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的同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教育整顿中教育学习环节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以实际行动检验教育整顿效果。

近日,特巡警支队便衣侦查大队民警通过信息研判获取到线索,在新余城区某工地内有一名疑似网上在逃人员的活动轨迹。办案民警经过周密部署,迅速展开行动,利用大数据平台对该名男子进行研判,通过走访、蹲守等多种形式, 形成合力, 最终于 5月10日上午11时, 在城北翠湖天地小区旁工地内成功将网上在逃人员 廖某 敏 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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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廖某敏(新余人,男,30岁)于2020年6月20日晚,伙同刘某在城南南湖公园内对严某进行殴打,致严某身上多处受伤,其伤情已构成轻伤二级。随后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并挂网追逃。

目前,廖某敏已依法移交至办案单位渝水公安分局抱石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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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普法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 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 采取强制措 施的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和正 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ND

来源:新余特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