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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复检工作标准,市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在停车位内规范停放。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结合住建部提出的“721工作法”,研究制定了静态交通执法过程中违停车主被“贴条”后,在“十分钟内到场”可免于处罚的执法方式。只要车主关注“平顶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绑定车主信息,执法人员补录“人车合影”照片后,车主在微信公众号上申诉,可免于处罚。只要满足可免于处罚条件的(尚有违停未处理的不符合免于处罚条件)。

虽然我局推出一系列人性化执法方式,但仍有部分车辆目无法纪,任性停车,给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不便,造成道路交通环境混乱。为了制止多次违停拒不接受处理的违法现象,近期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将对两次以上违停不处理的车主,采取行政强制拖移车辆和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措施。按照法治政府的要求,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将会影响到车主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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衷心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一起通力携手共同营造畅通、有序、和谐、优美的道路交通环境。

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1年5月11日

来源:平顶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