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近日,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刘家派出所接辖区内群众唐某报警称有人故意损坏其财物,请求处理。刘家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民警抵达现场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对现场被损坏的物品进行查看登记。

原来,王某认为唐某堆放用于修建房屋的琉璃瓦片越过界限,于是不听旁人劝阻,用锄头将部分瓦片打碎。

王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已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给予行政拘留。

来源:南溪公安